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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胰腺癌的严峻形势,强调了Claudin18.2靶点在胰腺癌治疗中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启动的一项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胰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现正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治疗和专业跟踪,以及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热线加入试验,共同推进胰腺癌治疗研究。
【平顶山】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平顶山】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的严峻形势
胰腺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其早期症状不明显,诊断难度大,导致许多患者就诊时已处于晚期。据统计,全球每年约有46万人被诊断出胰腺癌,而我国的发病率也在逐年上升。晚期胰腺癌患者的五年生存率较低,因此,寻找有效的治疗手段成为当务之急。
二、Claudin 18.2靶点的重要性
Claudin 18.2是一种泛癌种表达的蛋白质,其在胰腺癌、胃癌等多种肿瘤中高表达。研究表明,Claudin 18.2在肿瘤的发生、发展、转移等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针对Claudin 18.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成为胰腺癌治疗领域的一大研究热点。
三、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为了寻找治疗胰腺癌的新方法,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启动了一项针对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胰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药物为一种针对Claudin 18.2靶点的新型单抗药物,通过阻断肿瘤细胞与周围细胞间的黏附,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和转移。试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剂量递增试验,主要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第二个阶段为剂量扩展试验,主要评估药物的疗效。
四、患者招募及参与条件
为了使更多胰腺癌患者受益,全球好药网现正面向全国招募患者参与该临床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患者;
肿瘤组织中Claudin 18.2表达阳性;
未接受过针对胰腺癌的系统性治疗;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
专业医生团队全程跟踪治疗,确保安全性;
获得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
为胰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帮助患者寻找合适的治疗手段。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加入我们的试验,共同为胰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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