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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C-MET靶点作为治疗新突破口的研究进展,介绍了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开展的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试验面向经病理学确诊且C-MET靶点异常激活的肺癌患者,提供针对性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和全程跟踪服务。文章鼓励肺癌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为抗击肺癌贡献力量。
【桂林】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剩余9例名额】GST-HG161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c-Met异常的非小细胞肺癌,c-Met基因14突变
项目优势:GST-HG161是一款广生堂自主创新结构全口服的小分子化药,拥有其全球知识产权。该药是独特的专一性靶向c-Met抑制药物。
【桂林】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C-MET靶点:肺癌治疗的新突破口
肺癌作为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上升。在我国,肺癌已成为癌症死亡的首要原因。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针对肺癌的治疗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近年来,肺癌C-MET靶点的研究成为热点,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C-MET是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参与细胞生长、分裂、迁移等过程。研究发现,C-MET在肺癌等多种肿瘤中存在异常激活现象,导致肿瘤细胞生长、扩散。因此,抑制C-MET靶点成为肺癌治疗的新策略。
二、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为您打开希望之门
为了能让更多肺癌患者受益于C-MET靶点靶向药物,全球好药网携手各大医疗机构,开展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1. 试验目的:评估C-MET靶点靶向药物对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2.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肺癌患者,且存在C-MET靶点异常激活。
3. 试验流程:报名参加试验的患者,将经过筛选、入组、治疗、随访等环节。在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C-MET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4. 试验优势:本次试验采用的C-MET靶点靶向药物,具有针对性更强、副作用更小、疗效更显著的特点,有望为肺癌患者带来更好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
三、加入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您需要了解这些信息
在决定加入临床试验之前,以下信息对您至关重要:
1. 权益保障:本次试验已获得我国相关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2. 费用问题:试验期间,患者将免费使用C-MET靶点靶向药物,同时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
3. 专业指导:患者将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并在试验期间获得全程跟踪服务。
4. 咨询热线: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四、携手共进,为肺癌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开展,有望为肺癌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方案。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广大肺癌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肺癌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如果您有意向参加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请及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肺癌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目前标准治疗失败或无任何的标准治疗,或不适合标准治疗;初治/经治
4. 经检测确认 c-Met 阳性实体瘤患者。c-Met 阳性的定义为:1)c-Met IHC 表达(阳性标准:1+及以上,或 25%+及以上);2)c-Met FISH 扩增;3)c-Met 基因 14 外显子突变(二代基因测序或 PCR),以上 3 种方法任一阳性即可入组;
5.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 1 处可评估的病灶(扩展阶段:至少有 1 处可测量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 0 或 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骨髓:血红蛋白≥9.0 g/d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血小板 ≥75×109 /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LT≤2.5×ULN,AST≤2.5×ULN;如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允许总胆红素≤2×ULN,ALT≤5×ULN,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 50mL/min;◼ 其它实验室检查指标:脂肪酶≤1.5×ULN,淀粉酶≤1.5×ULN,白蛋白≥28g/L;
8.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9. 能生育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 180 天期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生育控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绝经前期的女性和绝经开始前 2 年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首剂研究药物之前 7 天(含)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基 线 期 心 电 图 QT/QTcF 间 期 延 长 者( QTcF = QT/(RR^0.33) ,QTcF:>480ms)
◼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6 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 Crohn’s 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 值>1000 拷贝数/mL 或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 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 周,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8. 参加本次试验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接受过其他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9.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 c-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GF/MET 的药物;
1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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