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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的新希望,PD-1免疫治疗通过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适用于多种实体瘤,具有广泛适应症、安全性高和长期疗效等优势。文章还详细阐述了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流程、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助力患者了解这一新型疗法,为生命重燃希望。
【云浮】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云浮】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在癌症治疗领域,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疗法,受到了广泛关注。PD-1免疫治疗试验为众多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为他们重燃生命的希望。
二、什么是PD-1免疫治疗?
PD-1免疫治疗,全称为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Programmed Death 1)免疫治疗。PD-1是一种存在于T细胞表面的免疫抑制蛋白,通过与肿瘤细胞表面的PD-L1蛋白结合,使T细胞失去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PD-1免疫治疗药物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发挥抗肿瘤免疫效应。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广泛的适应症:PD-1免疫治疗试验适用于多种实体瘤,如肺癌、黑色素瘤、肾癌、胃癌等,不限癌种。
2. 安全性较高:PD-1免疫治疗试验相对传统化疗和放疗,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较好。
3. 长期疗效:PD-1免疫治疗试验在部分患者中取得了长期生存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持久的生活质量改善。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流程
1. 了解试验信息: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包括适应症、治疗流程、副作用等。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可以咨询专业医生,评估是否符合参加试验的条件。
3. 参加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将参加筛选,包括病史评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4. 入组治疗:筛选合格的患者将进入PD-1免疫治疗试验,按照治疗计划接受治疗。
五、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循治疗计划:患者在参加PD-1免疫治疗试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生制定的治疗计划进行,确保治疗效果。
2. 密切关注副作用:PD-1免疫治疗试验过程中,患者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如皮疹、腹泻、甲状腺功能异常等。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时与医生沟通。
3. 定期复查: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定期进行复查,评估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让他们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帮助每一个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癌症的困扰,不妨了解PD-1免疫治疗试验,为生命重燃希望。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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