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招募)

丁文翰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8 04:4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MET靶点的概念及其在肺癌治疗中的优势,并展示了相关临床试验的进展。文章指出,MET靶点靶向药物具有精准治疗、副作用小、临床疗效显著等特点,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新的生存希望。同时,文中还提供了如何参与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步骤,并鼓励患者关注并参与相关临床试验,以期让更多肺癌患者受益。

【武汉】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谷美替尼治疗PD-1/PD-L1和化疗耐药后MET过表达的肺癌患者!

药品名称:谷美替尼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ET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MET过表达非小细胞肺癌(二三线)

项目优势:谷美替尼(SCC244)是一款口服强效、高选择性小分子MET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显示谷美替尼可强效和特异性靶向抑制MET激酶活性,并可以选择性抑制MET异常的NSCLC肿瘤模型的生长。此外,临床研究结果显示,谷美替尼具有优良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且在具有MET改变的晚期NSCLC人群中显示了明确疗效。

【武汉】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肺癌作为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和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在众多肺癌治疗方法中,靶向药物治疗因其精准、副作用小等优点,逐渐成为治疗肺癌的重要手段。而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更是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生存希望。

二、什么是肺癌MET靶点?

MET是一种原癌基因,其编码的蛋白质称为肝细胞生长因子受体(HGFR)。在正常生理状态下,MET参与细胞增殖、分化和迁移等过程。然而,当MET基因发生突变或扩增时,会导致MET信号通路异常激活,从而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

三、肺癌MET靶点靶向药物的优势

针对肺癌MET靶点的靶向药物,具有以下优势:

1. 精准治疗:通过抑制MET信号通路,有效阻止肿瘤细胞生长和扩散。

2. 副作用小: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3. 临床疗效显著:多项研究表明,MET靶点靶向药物在晚期肺癌治疗中具有显著疗效。

四、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进展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开展了多项关于肺癌MET靶点靶向药的临床试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MET靶点靶向药物在晚期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以下是部分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1. GEOMETRY mono-1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MET抑制剂卡马替尼(Capmatinib)在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

2. VISION试验:该试验评估了MET抑制剂赛沃替尼(Savolitinib)在MET扩增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

五、如何参与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遭受肺癌的困扰,不妨关注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关注全球好药网等权威平台,获取最新临床试验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与主治医生沟通,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与:如符合条件,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等专业平台的助力下,相信越来越多的肺癌患者将受益于这一创新疗法。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拨打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一起期待肺癌治疗的美好未来,为生命加油!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谷美替尼片的规格:50mg;用法用量:300mg,口服给药,1次/天。空腹状态下服药,允许饮水。每次服药后,应继续保持空腹1小时,允许饮水。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在开始临床试验前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NSCLC,临床分期为不可切除性局部晚期且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转移性。

5、患者必须提供有效且合格的肿瘤组织样本用于MET的检测诊断和潜在的伴随诊断试剂开发,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2年内进行的活检操作中获得的肿瘤组织标本均可被接受。

6、经由申办方指定的中心实验室预筛选确认组织标本中MET过表达(IHC 3+,≧50%肿瘤细胞染色呈现强阳性),若留存检测组织质量不合格,则可以提供新近获取的活检组织标本再次进行MET过表达检测。

7、明确无EGFR突变、ALK融合、ROS1融合、MET 14外显子跳变,且BRAF、NTRK、RET、KRAS、ERBB2(HER-2)无已知变异

8、针对不可切除性局部晚期且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转移性疾病,患者既往接受抗PD-1/PD-L1的免疫治疗和含铂双药化疗(联合用药或序贯用药)作为系统性前线治疗,具体情况如下:

①患者接受维持治疗并发生进展可以入选;

②患者既往对非转移疾病以治愈为目的的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或放化疗,其最后一次化疗和/或放疗≤6个月内发生进展可以入选;

③患者既往对非转移疾病以治愈为目的的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或放化疗,其最后一次化疗和/或放疗>6个月发生进展,并在后续接受了抗PD-1/PD-L1的免疫治疗和含铂双药化疗(联合用药或序贯用药)并发生进展,可以入选;

④既往系统性治疗不超过2线(包括:免疫联合含铂双药化疗后发生进展;免疫治疗进展后接受含铂双药化疗并再次进展;含铂双药化疗进展后接受免疫治疗并再次进展);

⑤既往未接受过其他免疫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抗CTLA-4、抗TIGIT、抗OX40和抗CD137等。

9、基于研究者的评估,认为多西他赛治疗是合适的。

10、在接受前线系统性治疗期间或之后,有明确的RECIST 1.1版定义的疾病进展的影像记录。根据RECIST 1.1,基线期在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查下,至少具有1个明确可测量的病灶(靶病灶必须未经放疗,或接受过放疗但在放疗后有明显的疾病进展证据)。

11、首次给药前≤7天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在血液学评估前7天内未接受过细胞生长因子治疗,长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和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PEG CSF)需要间隔2周】;

b) 血红蛋白≥9g/dL(在14天内无红细胞输注的情况下);

c) 血小板计数≥75×10^9/L(在血液学评估前7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注或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治疗);

d) 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ULN;

f) 肌酐清除率≥50 mL/min(肌酐清除率(Ccr)计算详见附录15.3)。

12、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且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如患者使用抗凝剂,INR<3.0)。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MET抑制剂(沃利替尼、伯瑞替尼、ABBV-399、特泊替尼等)的治疗。

2、既往治疗方案中包含多西他赛

3、同时入组另一项治疗性临床研究。

4、既往接受的治疗距本研究随机前:随机前28天内或5倍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进行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生物疗法、激素疗法或其他研究药物)或尚未从此类疗法的不良反应中恢复;随机前28天内接受全身性免疫调节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2和肿瘤坏死因子);随机前28天内接受涉及胸腔的放疗;随机前14天内接受不涉及胸腔的放疗治疗;随机前14天内接受用于控制肿瘤的中草药或中成药;随机前7天内接受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治疗。

5、有活动性软脑膜疾病或不受控制且未经治疗的脑转移。

a.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在筛选具有无症状的CNS转移病史的患者才可以入选:CNS转移已经得到控制, 神经功能处于稳定状态;在随机之前,患者必须已经完成了放疗或者CNS肿瘤转移手术治疗后至少两周以上;在筛选期在临床检查没有发现新的神经功能缺损,并且在CNS影像学检查中也没有发生新的异常;如果患者需要使用类固醇来治疗CNS转移,那么至少在随机前两周,他们的类固醇治疗剂量已经达到稳定治疗且稳定≥3个月,且剂量不超过地塞米松4mg QD或等量其他类固醇)。在CNS之外有可测量病灶。

b. 在筛选时发现新的无症状CNS转移的患者必须接受放疗和/或手术治疗CNS转移,在治疗后,这些患者只要符合其他所有标准则可以入选。

6、有明确的肿瘤内空腔、包膜或大血管侵犯、肿瘤紧邻重要血管结构的影像学证据,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致命性出血风险。

7、患有中央型鳞状细胞肺癌伴空洞或出现咯血(>50mL/d)。

8、随机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疾病或手术史,胃肠功能紊乱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吸收的疾病(例如无法吞咽药物、严重的溃疡、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以及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大面积胃和小肠切除等)。

9、在随机前≤28天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有严重的外伤性损伤,或者尚未从严重副作用中恢复。

10、具有间质性肺疾病(ILD)或药物导致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包括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肺纤维化或急性肺病等。

11、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包积液

12、在随机前2周内有临床上不受控制且需要穿刺引流的胸水或腹水

13、存在≥2级水肿和淋巴组织水肿且经临床干预无法缓解。

14、在随机前≤2年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除外本研究中正在研究的特定癌症以及已经治愈的局部复发性癌症(例如切除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性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原位宫颈癌或乳腺癌)。

15、随机前2周和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禁止合并应用的药物治疗【可能导致QTc 间期延长且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CYP3A4酶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例如,酮康唑、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列表见附录5,但该列表并不完整,可从这些药物的IFU中获取更多信息)】。此外,还应避免使用含有Sevillia orange等的草药或补充剂。

16、随机化前14天内存在需要接受全身用抗菌药、抗真菌药或抗病毒治疗的重度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感染等)。

17、在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活疫苗。

18、随机化前,任何既往治疗相关(如,手术、化疗、免疫治疗、放疗等)临床显著毒性尚未消退至≤1级(按照CTCAE 5.0),或既往治疗相关毒性不稳定且具有临床意义(脱发和CTCAE 2级的外周神经毒性除外)。

19、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条:既往或现在患有严重且未得到控制的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心功能≥NYHA III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筛选期进行的ECG检查显示,Fridricia公式正的QT间期(QTcF)>460ms先天性长QT综合征,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无法解释的猝死家族史;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20、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病史。

21、活动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得入组:

a) 血清HBsAg阳性且HBV DNA>200 IU/ml或>1000拷贝/mL;

b) 血清HBsAg阴性,但如果HBcAb结果为阳性且HBV DNA>200 IU/mL或1000拷贝/mL;

c) 血清HCV抗体和HCV RNA阳性。

22、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静脉血栓形成且持续存在无临床缓解的患者,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等。

23、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不利于研究药物给药、影响药物毒性或副反应的解释、或导致研究执行的依从性不足或降低的基础疾病(包括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免疫缺陷疾病、器官移植、酒精或药物滥用或依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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