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受试者招募)

李翠芬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31 17:4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治疗的新进展,重点介绍了针对RET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试验。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的各个阶段、正在测试的药物及招募信息,并阐述了参与试验的意义与注意事项。参与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机会,还有助于推动肺癌治疗科研。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南宁】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初治】HS-10365治疗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I期研究

药品名称:HS-10365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HS-10365是一种高效的选择性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临床前研究表明其在RET改变的肿瘤模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

【南宁】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研究的重点。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的发展,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RET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的一个关键驱动基因,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本文将详细介绍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一线希望。

二、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RET基因是一种原癌基因,其突变导致的蛋白激酶活性异常,可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针对RET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通过特异性抑制RET激酶的活性,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策略。

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这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些试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筛选阶段: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包括基因突变检测、病情评估等。

治疗阶段:患者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监测。

随访阶段:治疗结束后,患者仍需定期随访,以评估药物的长期疗效和安全性。

三、试验药物及招募信息

在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中,研究人员正在测试多种新型靶向药物。这些药物通过抑制RET激酶的活性,有望为患者带来显著的疗效。以下是一些正在招募患者的试验药物:

普拉替尼:一种口服RET抑制剂,正在进行II期临床试验。

卡博替尼:一种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已获得FDA批准用于治疗RET融合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

索拉非尼:一种口服多靶点激酶抑制剂,正在进行针对RET基因突变的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能有机会参与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

RET基因突变检测阳性。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

四、参与试验的意义与注意事项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有助于患者本人获得新的治疗机会,还能为全球肺癌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选择。以下是参与试验的一些意义和注意事项:

意义:通过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同时,试验结果将有助于推动肺癌治疗领域的科研进展。

注意事项:参与试验前,患者需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流程、潜在风险和受益,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治疗过程中,患者需严格遵守医嘱,配合完成各项检查和评估。

五、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同时为全球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HS-10365胶囊的规格:40mg/粒;用法用量:160mg口服,每天两次;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3、RET基因阳性证据。

4、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

6、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7、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8、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存在可能会导致HS-10365治疗耐药的其他经验证的致癌驱动基因

2、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

3、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

4、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6、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

7、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

8、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10、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值≥7.5%。

11、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2、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5、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

16、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7、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

18、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9、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20、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21、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

23、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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