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1 19:3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实现个性化治疗,具有高度个性化、强效杀伤力和高安全性。该疗法通过提取T细胞,改造后回输体内,精准识别并消灭肿瘤细胞。符合条件的淋巴瘤患者可参与试验,流程包括初步筛选、详细检查、知情同意等。随着技术发展,这一疗法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更多研究和临床试验将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陇南】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CAR-T疗法招募
药品名称:CAR-T疗法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19,CD2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CD19,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
【陇南】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开启个性化治疗新篇章
在癌症治疗的漫长历程中,淋巴瘤一直是医学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成为了一种备受瞩目的新型疗法。这项试验的核心是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能够精准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从而实现个性化治疗。
二、什么是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T细胞,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将特定的基因片段插入这些细胞,使其能够表达针对CD19抗原的受体。CD19是一种在B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而B细胞是淋巴瘤的主要类型之一。经过改造的T细胞被重新输回患者体内,它们能够识别并杀死带有CD19抗原的肿瘤细胞。
三、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该疗法根据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进行改造,具有高度的个性化,能够有效减少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
2. 强效杀伤力:经过改造的T细胞具有更强的杀伤力,能够精准识别并消灭肿瘤细胞,提高治疗效果。
3. 安全性高:由于使用的是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因此排斥反应的风险较低,安全性较高。
四、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流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淋巴瘤患者,可以参加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以下是招募流程的简要介绍:
初步筛选:通过电话咨询(400-119-1082)或在线咨询了解患者的病情,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详细检查: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包括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等,以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
知情同意:患者将被详细告知试验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风险,确保患者充分理解并同意参与试验。
细胞采集:在患者的同意下,采集其体内的T细胞进行基因改造。
细胞回输:经过改造的T细胞将被重新输回患者体内,开始进行治疗。
五、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展望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疗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疗法将为更多的淋巴瘤患者带来希望。同时,我们期待更多的研究和临床试验能够进一步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开启了个性化治疗的新篇章。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着淋巴瘤的困扰,不妨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信息,为生命重燃希望之火。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为CD19 阳性,具体类型包括弥漫大 B 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3b 级滤泡淋巴瘤(FL)、弥漫大 B 转化型滤泡淋巴瘤(Transformed follicular lymphoma, TFL)与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PM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对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的规定如下(满足其中至少一条):
a. 至少二线治疗后(必须已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复发、未缓解或进展,如既往化疗治疗(包括所有线数)最佳疗效为 SD,则该线治疗必须满 2 个周期;
b.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未缓解或进展;
2)CD20 阳性的患者应经过相应的靶向治疗;
3)患者必须有可评估的疾病证据(根据 Lugano2014 标准);
4)年龄≥18 岁;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ECOG 评分 0-1 分(参考附件 2);
7)育龄妇女在试验开始前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单采血前 3 天内血细胞分析: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90g/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中性粒细胞(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1×109/L;
血小板(Platelet count, PLT)≥75×10
9/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淋巴细胞绝对数≥0.3×109/L;
9)肝、肾、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肌酐清除率≥60ml/min(计算公式参考附件 3);
ALT(Alanine transaminase, ALT)/AST(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2.5 倍正常上限;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无有临床意义的 ECG(Electrocardiogram, ECG)
结果;
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5%;
10)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判断接受 CAR-T 治疗可能有风险的消化道侵犯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
2) 具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患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者;
3) 采血期前 3 天内使用化疗或放疗者;
4) 采血期前 5 天内合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者(最近或目前正在使用吸入类固醇的除外);
5) 采血期前 5 天内使用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生成药物者;
6) 之前使用过任何基因治疗产品者;
7) 癫痫病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virus
surface antigen , 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Hepatitis B Virus Deoxyribo Nucleic
Acid, 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 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Hepatitis C Virus RibonucleicAcid, HCV RNA)阳性者;艾滋病病毒、梅毒感染者;
9) 非黑色素性皮肤癌或原位癌(例如,子宫颈、膀胱、乳腺)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处于无病状态已至少超过 3 年);
10) 在入组前 14 天内,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控制的或不可控的感染(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对于单纯性尿路感染以及细菌性咽炎,如果研究者评估通过对症治疗可以控制,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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