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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癌症治疗领域的一项革命性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通过激活T细胞上的CD3蛋白,对肿瘤细胞产生强烈杀伤作用,具有高度选择性且副作用较小。该试验旨在评估CD3靶点靶向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癌症治疗开辟新途径,提高患者生存率,减少副作用。符合条件的实体瘤患者可通过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试验细节、自愿参与等方式加入试验,共同探索战胜癌症的新方法。
【铜仁】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药品名称:BC34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BC3448为介导T细胞杀伤作用的靶向CD3/EGFR双特异性抗体,利用EGFR作为肿瘤特异性抗原,通过结合EGFR和T细胞表面分子CD3,激活T细胞并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临床前体外、体内研究中,BC3448在EGFR高表达、EGFR突变和KRAS或BRAF突变的细胞或动物模型中均展示出良好的药效活性。
【铜仁】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癌症治疗的漫长征程中,每一次科技的进步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项具有革命性的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这或许将成为您战胜病魔的新武器。
什么是CD3靶点靶向药?
CD3是一个位于T细胞表面的蛋白质,它是T细胞活化的关键受体。CD3靶点靶向药,通过结合到T细胞上的CD3蛋白,激活T细胞,使其对肿瘤细胞产生强烈的杀伤作用。这种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能显著降低对正常细胞的损害,为癌症治疗提供了新的方向。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这项临床试验的目标是评估CD3靶点靶向药在治疗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论您是哪种类型的实体瘤患者,都有可能从这项试验中受益。以下是该试验的几个重要意义:
1. 开辟治疗新途径: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治疗提供了全新的途径,有望打破传统治疗的局限,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提高生存率:通过激活T细胞,CD3靶点靶向药能够有效地杀死肿瘤细胞,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3. 减少副作用:相较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CD3靶点靶向药具有更低的副作用,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是实体瘤患者,并希望参与这项试验,以下是参与流程的简要介绍:
1. 咨询专业医生:首先,请与您的医生沟通,了解您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评估您的参与资格。
2. 了解试验细节:如果您符合条件,医生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包括试验的目的、流程、可能的风险和益处等。
3. 自愿参与:在充分了解试验信息后,如果您愿意参与,将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照试验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
4. 定期随访:试验期间,您将接受定期的随访和检查,以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一线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这项试验,共同探索战胜癌症的新途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的希望而努力!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
(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
(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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