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2 15:3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淋巴瘤作为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逐年上升,对患者及家庭构成重大压力。文章介绍了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这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对抗肿瘤的新型疗法,具有高度针对性、安全性高、效果显著和可持续性强等优势。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参与试验,获得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动抗癌新药研发,为患者提供更多希望。
【鄂州】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CAR-T疗法招募
药品名称:CAR-T疗法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19,CD2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CD19,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
【鄂州】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近年来,随着细胞治疗技术的发展,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成为了一种具有潜力的新型治疗手段,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概述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抗肿瘤的方法。CD19是一种在B淋巴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是淋巴瘤细胞的重要标志。通过采集患者的外周血,提取出具有免疫功能的T细胞,并在实验室中对这些T细胞进行基因改造,使其能够识别并杀死CD19阳性的淋巴瘤细胞。经过改造的T细胞被重新输注到患者体内,发挥抗肿瘤作用。
三、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针对性
CD19细胞治疗试验针对性强,能够精确识别并杀死淋巴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安全性高由于利用的是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因此排斥反应较小,安全性较高。
3. 效果显著多项临床研究显示,CD19细胞治疗试验在治疗淋巴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4. 可持续性强CD19细胞治疗试验能够激发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产生长期抗肿瘤作用。
四、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经病理学检查确诊为淋巴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细胞治疗或其他免疫治疗;
愿意接受并配合临床试验的患者。
五、如何参与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向医生咨询,了解试验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可能的风险;
在充分了解试验信息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试验要求,完成相关检查和治疗。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19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更多患者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全球好药网携手各大医疗机构,致力于推动抗癌新药的研发和普及,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需要了解更多的抗癌新药信息,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为CD19 阳性,具体类型包括弥漫大 B 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3b 级滤泡淋巴瘤(FL)、弥漫大 B 转化型滤泡淋巴瘤(Transformed follicular lymphoma, TFL)与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PM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对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的规定如下(满足其中至少一条):
a. 至少二线治疗后(必须已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复发、未缓解或进展,如既往化疗治疗(包括所有线数)最佳疗效为 SD,则该线治疗必须满 2 个周期;
b.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未缓解或进展;
2)CD20 阳性的患者应经过相应的靶向治疗;
3)患者必须有可评估的疾病证据(根据 Lugano2014 标准);
4)年龄≥18 岁;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ECOG 评分 0-1 分(参考附件 2);
7)育龄妇女在试验开始前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单采血前 3 天内血细胞分析: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90g/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中性粒细胞(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1×109/L;
血小板(Platelet count, PLT)≥75×10
9/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淋巴细胞绝对数≥0.3×109/L;
9)肝、肾、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肌酐清除率≥60ml/min(计算公式参考附件 3);
ALT(Alanine transaminase, ALT)/AST(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2.5 倍正常上限;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无有临床意义的 ECG(Electrocardiogram, ECG)
结果;
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5%;
10)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判断接受 CAR-T 治疗可能有风险的消化道侵犯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
2) 具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患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者;
3) 采血期前 3 天内使用化疗或放疗者;
4) 采血期前 5 天内合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者(最近或目前正在使用吸入类固醇的除外);
5) 采血期前 5 天内使用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生成药物者;
6) 之前使用过任何基因治疗产品者;
7) 癫痫病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virus
surface antigen , 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Hepatitis B Virus Deoxyribo Nucleic
Acid, 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 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Hepatitis C Virus RibonucleicAcid, HCV RNA)阳性者;艾滋病病毒、梅毒感染者;
9) 非黑色素性皮肤癌或原位癌(例如,子宫颈、膀胱、乳腺)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处于无病状态已至少超过 3 年);
10) 在入组前 14 天内,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控制的或不可控的感染(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对于单纯性尿路感染以及细菌性咽炎,如果研究者评估通过对症治疗可以控制,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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