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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的新型治疗方式。免疫治疗具有靶向性强、治疗效果好、副作用小的优势,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新希望。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临床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途径参与。参与临床试验有望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助力癌症患者战胜病魔。
【萍乡】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ILS细胞疗法实体瘤】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 BEN1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BEN101 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Tils细胞治疗,需要采样然后回输 2.需要有1个可采样的病灶,一个可测量病灶。病灶需要简单评估一下。
项目优势:BEN101 注射液是专注于实体瘤领域的毕诺济(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注射液
【萍乡】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癌症治疗逐渐迈入精准医疗时代。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指在癌症治疗中,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患者,采用免疫疗法来抑制肿瘤生长的一种新型治疗方式。这种治疗方式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免疫治疗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免疫治疗具有以下优势:
1. 靶向性强:免疫治疗主要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攻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治疗效果好:免疫治疗在多种癌症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长期生存。
3. 副作用小:免疫治疗相较于传统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较高。
三、无靶点癌症患者的困境
无靶点癌症患者,即基因检测未发现明确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在传统治疗中往往面临疗效不佳的困境。据统计,约30%的癌症患者属于无靶点患者,这部分患者亟需新的治疗手段。
四、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
为了帮助无靶点癌症患者寻找治疗希望,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以下是关于临床招募的一些详细信息:
1. 招募对象: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
2. 招募条件:年龄在18-75岁之间,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入组标准。
3. 治疗方案:采用PD-1/PD-L1抑制剂、CTLA-4抑制剂等免疫治疗药物。
4. 随访时间: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随访,以评估疗效及不良反应。
五、如何参与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临床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详细信息。
2. 前往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并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3. 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并由专业医生评估是否符合入组条件。
六、温馨提示
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为精准、有效的治疗,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不妨勇敢尝试,为生命争取更多可能性。同时,也请大家关注全球好药网,了解更多抗癌新药信息,助力癌症患者战胜病魔。
入选标准
1.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方案;
2. 受试者年龄 18-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4. 经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影像学评估),或标准治疗方案不耐受,或受试者拒绝其他治疗方案,或研究者判断其他治疗方案预期较难获益;
5. 至少有一个短轴值为 15 mm 的可切除病灶(或至少能分离出重量≥1.0g 的组织块);或通过针芯活检(需要至少 1.0 g,或约 2 针 18G穿刺针穿刺样本以提取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
6. 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的定义),不应选择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作为靶病灶,除非治疗在筛选前≥3 个月进行,且已证明该特定病灶出现疾病进展;
7.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8. 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a. 血常规检查: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 血红蛋白(Hb)≥80g/L
• 血小板≥75×10^9/L
b. 凝血功能检查:
凝血功能充分: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40 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c. 肾功能检查:
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45 mL/min, 或血清肌酐 ≤ 1.5mg/dL
d. 肝功能检查: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3×ULN;若确诊肝转移,ALT/ SGPT 和 AST/ SGOT ≤5×ULN;
• 总胆红素 ≤1.5×ULN
• Gilbert’s 综合征患者的总胆红素必须 ≤2.5 × ULN
e.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或纽约心脏协会 (NYHA)功能分类 ≤1 级的患者。60 岁以上的患者如有缺血性心脏病、胸痛或临床上显著的心房和/或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必须经研究者评估后方可入组(如有需要可请心内科医师会诊);
f. 肺功能检查(1 秒用力呼气量 FEV1 %)≥75%的患者。
排除标准
1. 曾经进行器官移植或先前进行细胞移植者;
2.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超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 淋巴细胞清淋预处理药物以及 IL-2
•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即庆大霉素),庆大霉素超敏反应皮肤试验阴性患者除外
• BEN101 注射液输液产品配方的任何成分,包括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
3. 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稳定期脑转移,3 个月内无需药物治疗,无激素依赖者除外);
4. 患有活动性疾病,导致参与研究风险增加的患者,包括:需要系统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凝血障碍或其他心血管、呼吸系统或免疫系统的活动性重大躯体疾病;
5. 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初筛抗体阳性者;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乙肝表面抗(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 定量大于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乙型肝炎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持续接受治疗并保持稳定;
6. 既往免疫缺陷史(任何形式的原发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者),目前长期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接受类固醇作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替代疗法的患者,每天≤10 mg 泼尼松龙或其他等量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7. 在过去 3 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乳腺癌、子宫颈或膀胱原位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已得到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8.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28 天内接受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9. 既往接受过其它细胞治疗产品;
10. 既往出现≥3 级免疫介导的 AE(包括被认为与药物相关和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 AST/ALT 升高),被认为与先前的免疫调节治疗(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辅助刺激剂等)相关,并且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不能入组;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入组(肿瘤样本采集)前,患者因既往任何治疗或手术而产生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 级(根据 CTCAE V5.0 评价标准),除外:脱发、≤2 级外周神经病变、支持治疗期间保持稳定的事件(如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或其他经研究者评估无安全风险的事件;
13.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不同意在参加本研究期间使用医学上认可的避孕措施;
14. 癌症需要立即就诊或任何研究者判定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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