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5 17: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EBV淋巴瘤的认识、免疫治疗的新进展以及我国开展的一项名为“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试验采用个体化治疗、免疫增强等方法,旨在为淋巴瘤患者提供全新治疗选择。参与者需满足一定条件,试验旨在共创生命奇迹。文中还提供了联系方式,鼓励患者积极参与,为战胜淋巴瘤贡献力量。
【徐州】淋巴瘤EBV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CR-T】EBVCAR-T/TCR-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EBV阳性淋巴瘤/鼻咽癌患者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EBVCAR-T/TCR-T细胞治疗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EBV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EBV阳性淋巴瘤/鼻咽癌
项目优势:TCR-T疗法是一种非常有前途的癌症免疫治疗方法。其需要从患者身上获取T细胞,为T细胞配备新的T细胞受体,使其能够靶向特定的癌症抗原的疗法,这种新型的疗法可以允许医生为每个患者的肿瘤和不同类型的T细胞选择最合适的靶点进行工程改造,使治疗个体化,并为患者提供更大的缓解希望。
【徐州】淋巴瘤EBV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认识淋巴瘤EBV
淋巴瘤是一类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淋巴瘤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EBV(Epstein-Barr病毒)是导致淋巴瘤的重要病原体之一,特别是与伯基特淋巴瘤和鼻咽癌等疾病密切相关。
二、免疫治疗:开启淋巴瘤治疗新篇章
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肿瘤治疗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它通过激活或增强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以识别和消灭癌细胞。在淋巴瘤的治疗中,免疫治疗展现出了显著的疗效。
三、【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患者
为了进一步验证免疫治疗在淋巴瘤EBV治疗中的效果,我国多家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帮助他们重拾健康。
四、试验亮点:个体化治疗,精准打击癌细胞
1.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型和病情,量身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实现精准治疗。
2. 免疫增强:通过免疫治疗,增强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癌细胞的识别和消灭能力。
3. 安全性高:免疫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副作用较小,对患者的身体损伤较低。
4. 疗效显著:临床前期研究显示,免疫治疗在淋巴瘤EBV治疗中取得了良好的疗效。
五、参与试验,共创生命奇迹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淋巴瘤,且愿意尝试免疫治疗,欢迎参加【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条件:
1. 确诊为淋巴瘤EBV患者;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无严重心、肝、肾等脏器疾病;
4. 愿意接受免疫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联系我们,开启生命新篇章
如果您对【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助您重拾健康,共创生命奇迹。
七、温馨提示
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临床试验,为战胜淋巴瘤贡献力量。愿每一个患者都能在【淋巴瘤EBV免疫治疗试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70岁,性别不限;
2.ECOG评分0-2分;
3.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4.经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后复发(首次或第二次复发);
5.本次组织病理或分子病理符合复发四级胶质瘤(参考《WHO(2021)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分类》和cIMPACT-NOW Update);
6.肿瘤切除达全切或大部分切除,术后72h内增强MRI证实;
7.DC细胞或PD-1抗体给药前7天内,皮质类固醇激素使用剂量稳定或逐渐减少(剂量≤10mg/天强的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8.DC细胞或PD-1抗体给药前3天内未用抗生素;
9.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110g/L(14天内未输血);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小板(PLT)≥100×10^9/L; (2)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 2.5×ULN(若伴有肝转移, ALT/AST≤ 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2×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 3×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60ml/min; (3)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4)多普勒超声评估心脏功能: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心电图正常; (5)胸片正常; (6)甲状腺功能指标: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3/FT4)在正常范围;
10.无免疫系统疾病,非过敏体质;
11.能接收随访和相关检查,有受试者或代理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神志不清,精神或心理障碍,不能或不愿合作者;
2.影像学上明显的弥漫性脑膜播散或脑内播散,无法测量体积,无法手术者;
3.在入选前30天之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
4.患有正在接受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等免疫相关疾病,或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药物患者;
5.有活动性病毒或细菌感染,且未能通过抗感染治疗控制;
6.使用单克隆抗体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
7.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8.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