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8 14:5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胰腺癌治疗难度大,传统疗法效果有限,尤其对晚期患者。本文介绍了针对胰腺癌无靶点要求的“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通过生物检测技术寻找特异性靶点,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个性化治疗、新药优先使用权和专业医疗团队支持。有兴趣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参与。随着科技发展,胰腺癌治疗有望取得突破。
【鹰潭】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胰腺癌实体瘤】评价 LF0376 片单药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 者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Ia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F0376 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非霍奇金淋巴瘤、三阴性乳腺癌、消化道肿瘤
项目优势:LF0376片是一款新型化疗药物,目前用于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者。
【鹰潭】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的治疗困境:无靶点要求成为难题
胰腺癌作为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其治疗难度一直困扰着全球医学界。传统治疗方法如手术、化疗和放疗对胰腺癌的治疗效果有限,尤其是对于晚期患者。近年来,靶向治疗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但胰腺癌的靶点研究却一直停滞不前。由于胰腺癌无靶点要求,这给靶点靶向药试验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二、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新希望
尽管面临挑战,但科学家们并未放弃对胰腺癌靶点的研究。近年来,一种名为“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新型治疗方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这种治疗方式旨在通过精准医疗,为胰腺癌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以下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一试验:
三、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原理与过程
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先进的生物检测技术,寻找胰腺癌细胞中的特异性靶点。尽管胰腺癌无靶点要求,但科学家们发现,通过基因检测、蛋白质组学等方法,可以找到一些具有潜在治疗价值的靶点。
试验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患者招募: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寻找符合条件的胰腺癌患者。
2. 基因检测:对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基因检测,寻找特异性靶点。
3. 靶向药物筛选:根据检测结果,筛选出具有针对性的靶向药物。
4. 临床试验:患者按照试验方案接受靶向药物治疗,观察疗效和安全性。
四、参与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与注意事项
参与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1. 个性化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基因检测结果,为其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2. 新药优先使用权:患者有机会使用尚未上市的新药,提高治疗效果。
3. 专业的医疗团队: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关注和指导。
以下是参与试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了解试验背景: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原理和可能的风险。
2. 严格遵循医嘱: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切勿自行调整药物剂量。
3. 定期随访:按时进行随访,以便医生了解病情变化。
五、如何参与胰腺癌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患有胰腺癌,并希望了解和参与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并协助您参与试验。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胰腺癌的治疗将取得重大突破。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为患者带去光明。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LF0376片的规格为50mg/25片/瓶、100mg/25片/瓶;用法用量:一日一次;用药时程:持续给药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销知情同意或死亡。
入排标准:
1)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实体瘤患者;或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淋巴瘤(复发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发生进展;难治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仍然无法达到 CR 或 PR)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
4)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实体瘤基于 RECIST 1.1 标准、淋巴瘤基于 2014 Lugano 标准);
5) ECOG 评分 0~2;
6)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8) 筛选期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
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等。注:非育龄期女性包括永久绝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已绝经。对于≥50 岁女性,如果在计划随机入组
日期前 12 个月已停经且无其他医学病因,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对于<50 岁的女性,如果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停经 12 个月或以上、且促卵泡生成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
排除标准
如果受试者满足以下任何标准,须将其排除出试验:1) 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患者;
3) 静息状态下,筛选期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80ms;
4) 症状未控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
5)已知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导致的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6)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7) 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 级。脱发(任何级别)的患者可以入组;
8) a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大分子靶向、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b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c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
d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已知的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的为准)
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
e 既往接受过 CCR2 和(或)CCR5 靶点药物治疗;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治疗性手术(包括局部治疗如 TACE),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姑息性放疗除外)。姑息性放疗(≤10 次分割放疗)需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8 小时完成;
11)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 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相关药物可参考附录 1,局部用药不受限制);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2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Ab 阳性且 HCV-RNA>1000IU/ml);HIV 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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