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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为淋巴瘤患者打开新大门的治疗方法。CD7细胞治疗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通过改造以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具有高度个性化、精准打击、安全性高和持续效果等优势。目前,该试验正处于临床招募阶段,面向广大淋巴瘤患者,旨在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文中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注意事项及咨询热线。
【济宁】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济宁】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患者打开新的大门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一大挑战。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细胞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其中,【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备受关注,为患者们开启了全新的治疗之门。
二、CD7细胞治疗原理:精准打击肿瘤细胞
CD7是一种在T细胞和某些肿瘤细胞表面表达的抗原。研究人员发现,利用CD7作为靶点,可以设计出针对淋巴瘤的细胞治疗方法。这种治疗方法通过改造患者的免疫细胞,使其能够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淋巴瘤的目的。
三、【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CD7细胞治疗根据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进行改造,具有较高的个体化程度,能够有效降低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
2. 精准打击:CD7细胞治疗能够精准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3. 安全性高:CD7细胞治疗采用自身免疫细胞进行改造,降低了免疫排斥的风险。
4. 持续效果:CD7细胞治疗能够在患者体内持续发挥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
目前,【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正处于临床招募阶段,面向广大淋巴瘤患者。试验旨在评估CD7细胞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淋巴瘤,且对现有治疗效果不满意,欢迎参加【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试验期间,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全程指导。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详情。
五、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试验流程:在参加试验前,请确保了解试验的流程、治疗方法和可能的风险。
2. 保持良好的心态:参与试验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战胜病魔。
3. 遵循医生指导:在试验期间,请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确保治疗效果。
4. 保持沟通:在试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请及时与医生沟通,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有效的治疗手段,重燃生命之光。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为生命加油助力。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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