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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介绍其作为一种新兴精准治疗手段,针对BRAF基因突变的肿瘤细胞,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效果和较高安全性。文章还详细说明了试验的招募条件和参与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尝试,以期望通过精准医疗提高生活质量。
【昭通】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结直肠癌】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化疗一线治疗 RAS/BRAF 野生型转移性 结直肠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 研究
药品名称: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AF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一线治疗RAS/BRAF野生型转移性 结直肠癌
项目优势: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爱德程宁欣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昭通】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结直肠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全球肿瘤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针对结直肠癌BRAF靶点的靶向药物临床试验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助您了解这一新兴的治疗方法。
一、什么是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
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结直肠癌患者体内BRAF基因突变的一种精准治疗手段。BRAF基因突变在结直肠癌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研究发现,BRAF基因突变与肿瘤的生长、侵袭和转移密切相关。通过抑制BRAF基因的活性,可以有效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信号,从而达到抑制肿瘤发展的目的。
二、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只对BRAF基因突变的肿瘤细胞产生作用,对正常细胞影响较小,降低了药物的副作用。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物在抑制肿瘤生长方面具有显著效果,部分患者肿瘤缩小甚至消失。
3. 安全性较高: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的安全性较高,患者耐受性较好。
三、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1.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结直肠癌患者;
2. BRAF基因突变检测阳性;
3. 未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治疗无效;
4.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如何参与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临床试验信息;
2. 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上填写报名表格,提交个人信息;
3. 等待临床试验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安排后续事宜。
五、温馨提示
结直肠癌BRAF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结直肠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精准医疗,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如果您符合临床试验条件,不妨勇敢地尝试这一新兴治疗手段,为自己的人生重燃希望之光。如有疑问或需求,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者才能入组本试验: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75 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 评分:0-1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3)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经 MDT 讨论确认的不可切除转移性结直肠腺癌(UICC/AJCC 结直肠癌 TNM 分期系统(2017 年第 8 版));
4)基因检测显示 RAS(包括 KRAS 和 NRAS)野生型及 BRAF 野生型的患者;
5)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1) 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 7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
a) 血红蛋白(HGB)≥90g/L ;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5×109/L ;
c)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2)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总胆红素(T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Gilbert综合症受试者,≤ 3×ULN);
b)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2.5ULN。若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 5ULN;
c) 血 清 肌 酐 ( CR ) ≤ 1.5ULN 或 肌 酐 清 除 率 (CCR)≥50ml/min 。(3) 凝血功能或甲状腺功能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
b) 促甲状腺激素(TSH)≤ ULN;如果异常应考察 T3 和 T4水平(如中心无 T3、T4 可用 FT3、FT4 代替),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4)心脏彩超评估 :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7)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者将不能入组本试验:
1) 存在 MSI-H/dMMR 的患者。
2) 合并以下疾病或病史:
a) 3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情况可以入组: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 T1 (肿瘤浸润基膜)];
b)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c) 入组前 4 周内存在或有倾向出现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等情况;
d) 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患者;入组前 4 周内存在活动性炎性肠病的患者;
e)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腹水,以及中等量及以上的心包积液;
f) 由于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高于 CTC AE 1 级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g) 研究治疗开始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胃肠镜下组织活检除外);
h)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
i) 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呕血、便血症状且日出血量≥2.5 mL,或任何出血事件≥CTCAE 3 级的患者,或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迹象或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j) 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k) 6 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l)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
m)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 经 标 准 抗 高 血 压 治 疗 后 仍 收 缩 压≥150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患有不稳定性心绞痛/≥2 级心源性胸痛;随机化前≤12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1 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限制性心肌病;≥2 级房室传导阻滞、不能用药物稳定控制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450ms(男),QTc ≥470ms(女))以及可能对试验治疗有潜在影响的心律失常;
活动性感染(≥CTC AE 2 级感染);
肝硬化失代偿期、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 阳性,且 HBV DNA 阳性(>2500 拷贝/mL 或者>500IU/mL);丙肝参考:HCV 抗体阳性,且 HCV 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患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并需要治疗者。
3)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 研究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曾接受过手术(既往的诊断性活检除外)、放疗、化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注: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 4 周(脑部放疗为超过 2 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b)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c) 既往接受过含有抗血管或抗 EGFR 靶向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贝伐珠单抗、西妥昔单抗、帕尼单抗、阿柏西普、瑞戈非尼等)的术后辅助治疗;
d)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结直肠癌的系统性治疗。研究开始前>12 个月(含奥沙利铂的化疗)或>6 个月(不含奥沙利铂的化疗)结束的辅助治疗除外;
e) 伴有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 2 个月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4) 随机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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