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6 22:5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KRAS基因突变的重要性和靶向药物试验的意义。文章指出,约25%的NSCLC患者存在KRAS基因突变,突变会导致肿瘤形成和发展。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新一代KRAS抑制剂试验。试验流程包括报名、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及定期随访。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新药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
【抚州】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一项评估D1553 对比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 KRAS G12C 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 机、对照、双盲双模拟、多中心 IⅢ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D1553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 标准治疗失败的 KRAS G12C 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D-1553是一种具有生物活性的KRAS G12C口服抑制剂,可以选择性、且不可逆地结合KRAS G12C突变蛋白,使其处于失活状态。
【抚州】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KRAS基因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的85%。在NSCLC患者中,KRAS基因突变是一个重要的分子标志,大约有25%的患者存在KRAS基因突变。KRAS基因突变会导致细胞生长和分裂失控,从而促进肿瘤的形成和发展。
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研究不断深入,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研发取得了重要进展。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这些新型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三、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患者进行招募。试验药物为新一代KRAS抑制剂,具有高度选择性和良好的抗肿瘤活性。
以下是招募信息的主要内容: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年龄18-75岁;
入选标准:存在KRAS基因突变,未接受过靶向治疗或对现有治疗无效;
排除标准:过敏体质、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
四、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参加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需遵循以下流程:
1. 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加试验;
2. 完成相关检查,如影像学检查、血液学检查等;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接受试验药物治疗;
4. 按照医嘱定期随访,评估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
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服用药物;
2. 如有不良反应,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3.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辛辣、油腻食物,适当锻炼。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希望通过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报名。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期待更多的患者能够参与到这一试验中,共同见证靶向治疗的奇迹。愿每一位患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重拾健康与希望!
入选标准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受试者必须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并能够口服药物和接受研究的其他要求
3 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受试者
4 受试者在肿瘤组织、血液、胸腔积液或其他含有癌细胞或DNA的样本中证实KRAS G12C突变阳性。
5 对受试者的肿瘤类型要求如下: 1a期(剂量递增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并且该受试者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或者现有标准治疗难治或不耐受; 1b期(剂量扩展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并且该受试者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或者现有标准治疗难治或不耐受。 2期: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既往经抗PD-(L)1治疗和/或化疗后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针对NSCLC的全身治疗不能超过3线。
6 根据RECIST v1.1具有可测量病灶的受试者。
7 受试者须满足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 受试者具有足够的血液学功能
9 足够的肾功能
10 足够的肝功能
11 足够的凝血功能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ICF至参加研究的整个过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内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13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禁欲、或已进行绝育手术、或同意从签署ICF至参加研究的整个过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1. 受试者在以下时间窗内曾接受过抗癌药或试验药物治疗: a. 既往任何时间曾接受针对KRASG12C突变的抑制剂。 b.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4天或3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的任何抗癌疗法(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或任何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
2 其它具有治疗措施的驱动基因突变或重排(如EGFR、ALK和ROS1)的NSCLC。
3 患有不稳定或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
4 心血管系统符合任一情况: a)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及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e) 受试者静息时的经Fridericia公式(QTcF)校正的QT间期延长,三次心电图(ECG)测量的平均QTc间期大于470 ms,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如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家族性心律失常史(如预激综合征); f) 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5 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中风或其他严重脑血管疾病的受试者
6 间质性肺疾病或任何活动性全身感染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
7 已知胃肠(GI)功能受损或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或代谢的GI疾病
8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未消退,其定义为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尚未消退至≤ 1级(NCI CTCAE v5.0版,对于周围神经毒性尚未消退至≤ 2级)
9 受试者在本研究给药前4周内进行了大手术,或在本研究给药前2周内接受了最后一次姑息性放疗
10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和/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受试者
11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
12 受试者当前正在接受或计划接受 a. 已知是治疗指数较窄的CYP3A4底物的药物, b. 已知是CYP3A4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的药物, c. 已知是P-糖蛋白强抑制剂的药物, d. 已知具有延长QTc间期风险的药物。
13 怀孕或哺乳的受试者
14 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癌(例如皮肤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5 严重的神经精神心理疾病或有药物滥用史或有严重酗酒史
16 研究者认为会对受试者安全构成风险或干扰临床研究的用药和评估的其他任何显著的临床异常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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