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临床研究试验招募)

梁琪琪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1 07:5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PD-L1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重要性,详细介绍了其治疗原理及实体瘤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信息。文章指出,PD-L1免疫治疗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与免疫细胞的“通信”,使免疫细胞重新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目前,实体瘤PD-L1免疫治疗试验已进入临床Ⅱ期阶段,面向各癌种患者招募,旨在评估其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享有合法权益。文章最后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肿瘤临床试验,共创美好未来。

【扬州】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免费临床】免疫治疗药物,评估IAP0971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IAP0971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恶性肿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AP0971作为一种新型免疫细胞因子,其特异性结合PD1,并融合IL15 / IL15Rα复合物用于癌症免疫治疗。在IAP0971中,IL15/IL15Rα复合物特异性结合IL2/15Rβγ并促进T细胞和NK细胞的增殖和活化,而不会激活Treg细胞或诱导活化T细胞的凋亡(这是基于IL2的疗法的常见副作用)。

【扬州】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 概述:PD-L1免疫治疗,开启实体瘤治疗新篇章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问世,为肿瘤患者带来生的希望。在众多抗癌疗法中,PD-L1免疫治疗因其独特的治疗机制和显著的疗效,成为了肿瘤治疗领域的一大亮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知识,以及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二、 PD-L1免疫治疗:让肿瘤细胞“自相残杀”

PD-L1免疫治疗,全称为程序性死亡蛋白1(PD-1)及其配体(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这种治疗方法主要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与免疫细胞之间的“通信”,使免疫细胞重新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抗肿瘤的效果。

PD-L1免疫治疗的原理在于,肿瘤细胞表面的PD-L1蛋白会与免疫细胞表面的PD-1蛋白结合,导致免疫细胞失去攻击肿瘤细胞的能力。通过使用PD-L1抑制剂,可以阻断这一过程,使免疫细胞重新发挥抗肿瘤作用。

三、 实体瘤PD-L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全新治疗选择

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PD-L1抑制剂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1. 招募对象: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

2. 试验阶段:目前该项试验已进入临床Ⅱ期阶段,意味着其在前期研究中已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

3. 参与方式:患者需经过筛选,符合条件者可免费接受PD-L1免疫治疗。

四、 参与临床试验:您需要了解的几件事

1. 安全性:临床试验在开展前,已通过严格的伦理审查和科学评估,确保患者安全。

2. 疗效:虽然临床试验存在一定风险,但PD-L1免疫治疗已展现出较好的疗效,有望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3. 权益保障: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等合法权益。

五、 如何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临床试验相关信息。

2.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招募动态。

六、 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实体瘤(不限癌种)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抗癌事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从中受益,重拾健康生活。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肿瘤临床试验,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实体瘤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IAP0971的规格:10mg/瓶;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两周一次,每四周作为一个周期;从0.5ug/kg开始剂量递增。用药时程: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者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80周岁(包含上下限),性别不限。

2、I期(含Ia期与Ib期)研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根据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本(附录2)或淋巴瘤疗效评价标准Lugano 2014版本(附录5),Ia期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b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4、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进行活检以采集肿瘤病灶组织送往中心实验室进行PD-L1表达水平检测

5、体力状况评分ECOG为0~1分。

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实验室检查应满足:①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红蛋白(HGB)≥90 g/L、白细胞计数(WBC)≥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②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3.0×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0×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0×ULN);③肾功能:血清肌酐(Cr)≤3.0×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法(附录3)计算肌酐清除率≥50 mL/min;④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CTCAE 5.0 ≥3级)。

2、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

3、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7、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8、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入选标准的相关规定(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1、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12、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经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均值>470 ms;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3、现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型糖尿病患者。

14、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5、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7、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8、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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