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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精准医疗时代下,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发展。介绍了C-ME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定义、优势及试验流程,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途径。该治疗手段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效果和较高安全性,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有兴趣的患者可联系全球好药网了解更多信息。
【崇左】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崇左】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癌症治疗进入了精准医疗时代。靶向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手段,正逐渐改变着实体瘤患者的治疗现状。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前沿治疗手段,为患者寻找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实体瘤患者,通过检测其肿瘤组织中C-ME基因突变情况,筛选出适合使用C-ME靶点靶向药物的患者,并进行临床试验,以评估该药物在治疗实体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三、C-ME靶点靶向药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C-ME靶点靶向药能高度选择性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2. 效果显著:C-ME靶点靶向药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了显著的抗肿瘤效果,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3. 安全性高:C-ME靶点靶向药的安全性较高,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副作用较小。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流程
1. 患者筛选:通过检测肿瘤组织中C-ME基因突变情况,筛选出适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2. 入组评估:对入选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确保患者符合试验条件。
3. 药物治疗:患者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接受C-ME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4. 随访观察:治疗期间,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5. 数据收集:收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数据,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五、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想要了解并参与C-ME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顾问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帮助您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并协助您完成报名。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ME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协助下,越来越多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到这一前沿治疗手段的临床试验中,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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