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临床招募)

骆建宇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3 04:2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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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PD-1免疫治疗为肿瘤患者带来的新希望,及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情况。试验旨在评估PD-1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效果,打破传统癌种限制,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积极参与,共同探索治疗新方式。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海口】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海口】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PD-1免疫治疗,为肿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在癌症治疗的漫长历程中,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PD-1,全名为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体T细胞表面的蛋白质。PD-1免疫治疗正是通过抑制PD-1与其配体PD-L1的结合,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二、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打破癌种限制

以往,针对肿瘤的治疗往往受限于癌种,不同类型的癌症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然而,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打破了这一限制。该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患者,无论癌症类型如何,都有机会参与到这一试验中,接受PD-1免疫治疗,寻找治疗的新希望。

三、招募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患者快来参与

目前,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试验的目的是评估PD-1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积极参与,共同探索这一新的治疗方式。

招募条件如下: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

未曾接受过PD-1免疫治疗;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试验,为治疗带来新希望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不仅有机会接受先进的PD-1免疫治疗,还有机会与其他患者分享抗癌经验,共同为治疗带来新希望。试验过程中,患者将接受专业的医疗团队的指导和关怀,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一直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抗癌经验交流。此次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信息,也在全球好药网平台上发布。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该试验的信息,或者有其他抗癌药物的需求,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不仅有可能为自己的治疗带来新希望,也有助于推动我国肿瘤治疗事业的发展。全球好药网将与您一同关注这一试验的进展,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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