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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靶向药物治疗在抗癌斗争中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推出的【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靶向药物在不同实体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广泛的治疗选择。靶向药物治疗具有精准打击、疗效显著、副作用小等优势。文章还详细介绍了试验的招募对象、入选条件和福利,呼吁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生命的希望而努力。
【楚雄】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注射用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HF1K16)作为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的开放、多剂量、剂量递增Ⅰ期研究
药品名称:HF1K16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不限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项目优势:国内外首个采用主动载药技术开发的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制剂,通过提高难溶性化合物的表观溶解度,改善系统暴露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促使肿瘤病人体内的髓系抑制细胞(MDSC)的成熟和分化,为肿瘤细胞的免疫清除提供动力。
【楚雄】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斗争中,每一位患者都期待着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近年来,靶向药物治疗因其精准打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损伤的特点,成为了肿瘤治疗的热点。全球好药网携手各大医疗机构,为实体瘤患者带来了一项全新的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可以在体内形成实体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而【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则是一项开放性、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靶向药物在不同实体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这项试验不限癌种、不限靶点,为患者提供了更广泛的治疗选择。
为何选择靶向药物治疗?
靶向药物治疗与传统化疗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打击:靶向药物能特异性地识别并攻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疗效显著: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了较高的有效率。
副作用较小: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药物的副作用相对较轻,患者生活质量较高。
【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
为了帮助更多实体瘤患者找到合适的治疗方案,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以下是招募的详细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
入选条件:年龄18-75岁,ECOG评分0-2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排除条件:过敏体质,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心衰、肾功能不全等。
参与试验,开启新希望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福利:
免费药物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将免费获得靶向药物治疗。
专业医疗团队:试验将由专业医疗团队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
数据共享:试验结果将有助于推动靶向药物的研究和开发。
温馨提示
全球好药网始终秉持“为患者寻找治疗希望”的宗旨,致力于为实体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临床招募信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实体瘤(不限癌种)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的希望而努力!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本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周岁且年龄≦75周岁。
3.受试者必须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无有效的标准治疗或患者对标准治疗不耐受。
4.根据RECIST 1.1的定义,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
排除标准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介入治疗或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注意: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既往治疗所致不良反应尚未恢复(例如恢复至基线或0~1级)。注意: 本条标准不包括≤2级脱发或周围神经病(根据NCI-CTCAE 5.0评估),此类受试者仍可参与研究。
注意: 如果受试者接受过较大手术治疗,在开始本研究治疗前,必须已经从手术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试验性抗肿瘤药治疗。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维生素A或任何维生素A衍生物。
既往深静脉血栓形成史或肺栓塞史。
有证据显示具有控制不良的甲状腺疾病或视网膜疾病。
已知存在有症状的或未控制的脑转移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通过完全切除和(或)放疗治疗后保持稳定或出现改善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需排除,但要求筛选期之前至少4周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保持稳定,且无脑水肿表现,无需使用糖皮质激素。
证据显示严重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不稳定性或失代偿性呼吸系统疾病、肝病或肾病)。
严重肝、肾功能受损;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基线经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心室率>100 bpm的房颤或其他心律失常。
不稳定性缺血性心脏病(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MI),或每周需要使用1次以上硝酸酯类药物的心绞痛)。
男性QTc间期≥450ms,女性QTc间期≥47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 msec/(RR sec)33)。
患有已知的免疫抑制性疾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骨质疏松症或发生骨转移的患者,血清25-羟维生素D检测值小于50nmol/L。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乙型肝炎e抗体(HBeAb)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HBV DNA≥500cps/mL或200 IU/mL或HCV—RNA阳性。
已知对于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有速发型或迟发型超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或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过敏。
妊娠试验阳性(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测试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研究者认为患者合并的疾病可能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遵循方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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