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4 06:3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强调了精准医疗在癌症治疗中的重要作用。试验针对RET基因突变或重排的肺癌患者,提供高效、低毒的治疗方案,有望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存期。全球好药网正在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试验具有高效性、安全性、个体化优势和广阔前景。若符合条件,请拨打400-119-1082咨询详情,共同开启生命奇迹之旅。
【池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池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精准医疗的力量
在癌症的治疗领域,精准医疗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它代表着未来癌症治疗的方向。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RET基因是一种原癌基因,当其发生突变或重排时,会导致细胞异常增殖,进而引发肺癌等疾病。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能够精准打击癌细胞,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肺癌是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传统的放化疗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疗效有限。而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通过针对特定基因突变或重排的肺癌患者,提供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案,有望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生存期。
三、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符合条件的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机会。试验药物经过严格筛选,具有高效、低毒的特点。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肺癌,且经过基因检测确认存在RET基因突变或重排,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四、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效性:靶向药物能够精准打击癌细胞,提高治疗效果,相较于传统治疗手段,具有更高的有效率。
2. 安全性:由于靶向药物的作用机制较为精准,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因此副作用相对较低,患者耐受性较好。
3. 个体化:针对每位患者的基因突变或重排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使治疗更加精准、有效。
4. 前景广阔: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将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有望成为未来肺癌治疗的主流方向。
五、温馨提示
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代表着精准医疗在肺癌治疗领域的应用,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携手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致力于推动这一领域的临床研究,让更多患者受益。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欢迎勇敢尝试,为自己的生命健康争取更多可能性。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开启生命奇迹之旅。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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