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4 20:4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新型的癌症治疗理念,它不局限于特定类型的肿瘤,也不要求肿瘤细胞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为更多患者提供了靶向治疗的机会。试验的开展打破了传统治疗的限制,通过个体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进行咨询和参与。靶向药物治疗具有针对性,能提升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为患者提供最新药物信息和专业咨询服务。
【池州】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KH801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KH8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项目优势:KH801 能与肿瘤细胞上的 CD24 特异性结合,通过阻断 CD24/Siglec-10「 别吃我 」信号,提高肿瘤相关巨噬细胞(TAM)对肿瘤细胞的吞噬作用。
【池州】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在癌症治疗领域,传统的方法往往针对某一特定类型的肿瘤,而“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则是一种全新的治疗理念。它不局限于某一种癌症,也不要求肿瘤细胞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这种试验的开展,意味着更多患者可以有机会接触到靶向治疗,为抗击癌症带来新的希望。
二、为何这一试验对于癌症患者至关重要?
传统治疗方式往往因为肿瘤类型的局限性和治疗靶点的不明确,导致治疗效果有限。而“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打破了这些限制,它通过广泛招募不同类型的实体瘤患者,使用靶向药物进行个体化治疗,旨在提高治疗的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三、参与试验的条件与流程
参与这一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不限癌种;年龄在18-75岁之间;ECOG评分在0-2分之间;无其他严重疾病或并发症。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参与试验:首先,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初步咨询;其次,根据热线指引提交相关病例资料;最后,经过专业评估后,符合条件者将被纳入试验。
四、试验中的靶向药物治疗优势
靶向药物治疗具有针对性,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在“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中,患者将接受个性化的靶向药物治疗,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还能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五、全球好药网 —— 您的抗癌助手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癌症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药物信息。我们不仅提供药物信息,还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患者了解各种抗癌新药及临床试验。如果您对“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支持。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和希望。全球好药网将与您一起,不断探索抗癌新药,助力每一位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请相信,只要我们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健康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性别不限。
3 预期生存期≥3个月。
4 经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乳腺癌、肺癌、卵巢癌、结直肠癌等实体瘤),且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5 ECOG评分为0-1分。
6 根据RECIST v1.1版标准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可测量靶病灶定义为最长单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
7 入组前患者器官功能储备需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值:1 血液学: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100×109/L(不允许筛选前2周内使用造血生长因子类药物,提高检测值以满足入组标准);2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ST和ALT≤2.5×ULN(如有肝转移或HCC,则ALT和AST≤5×ULN);3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详见附录5);尿蛋白<2+,或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4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
8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的避孕措施,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已行绝育手术(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切除术等)除外)。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患者必须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CTCAE ≤1级),以下情况可除外:a.脱发;b.皮肤色素沉着;c.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d.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排除标准
1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者(但既往手术、放疗后临床稳定≥4周且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除外)。
2 伴有间质性肺病(ILD)(放疗引起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
3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ULN)或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ULN),以及其他尚未控制的或需要治疗的严重活动性感染者。
4 既往接受过CD24靶向治疗者。
5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史或其他器官移植史;
6 首次给药前4周或前期使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激素治疗、放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等)。
7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8 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
9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精神/神经疾病不限于精神分裂症、妄想症、恐惧症、强迫症、阿尔茨海默病、行为意志障碍、产后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障碍等。
10 既往2年内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白癜风、格雷夫斯病、桥本甲状腺炎或银屑病等除外)。
11 既往5年内曾患其它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1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恶性肿瘤;2宫颈原位癌;3已根治的I期子宫内膜癌;4已根治的乳腺导管原位癌或小叶原位癌,且目前未接受任何全身性治疗;5接受过根治手术,且目前认为已治愈/长期稳定的局限性前列腺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或甲状腺滤泡癌等。
12 伴有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1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脑卒中、搭桥手术或支架置入术等;2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3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4 QTC间期延长(女性>470ms,男性>450ms);5 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6经规范的药物治疗后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者,以及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7患有重大血管疾病(如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13 患有深静脉血栓(患有肌间静脉血栓、输液港血栓,但经研究者判断状态稳定者除外)、肺栓塞或其它严重的血栓栓塞者,或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严重的血栓栓塞,且经研究者评估有复发风险者。
14 对免疫球蛋白或对KH801注射液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15 受试者在入组前4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16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17 存在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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