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研究患者招募)

刘阳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8 22: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该试验无需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覆盖多种肿瘤类型,使用最新靶向药物。患者需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参与,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机会和潜在疗效。如感兴趣,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情。

【鹤岗】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探索腹腔灌注注射用重组抗 EpCAM 和 CD3 人鼠嵌合双特异性抗体(M701) 联合全身治疗对比全身治疗在晚期上皮性实体瘤伴恶性腹水患者中的疗效和 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多中心的 I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 M70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上皮性实体瘤(包括胃癌、结直肠癌、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伴恶性腹水

项目优势: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

【鹤岗】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治疗的领域,靶向药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已经为无数肿瘤患者带来了希望。然而,并非所有患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病情的靶点。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种全新的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这将为广大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它不需要患者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这意味着,无论患者的肿瘤类型如何,都有机会参与这项试验,并尝试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

试验的优势

1. 无需特定靶点:传统的靶向药物治疗需要患者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而这项试验打破了这一限制,让更多患者有了治疗的机会。

2. 覆盖多种肿瘤类型:实体瘤包括了许多不同的肿瘤类型,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这项试验不限制癌种,为各种肿瘤患者提供了参与的机会。

3. 最新的治疗药物:试验中使用的是最新的靶向药物,这些药物具有潜在的疗效,可能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参与试验的条件

虽然这项试验对肿瘤类型没有限制,但患者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在18岁以上;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无严重的并发症或其他影响试验结果的疾病;

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上述条件,并对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步骤: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提交相关病例资料;

等待工作人员的回复,确认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如符合条件,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医生的建议,开始试验药物的治疗。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无论您的肿瘤类型如何,都有机会参与这项试验,尝试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如果您对试验感兴趣,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让我们一起为抗击肿瘤而努力,寻找属于您的治疗希望。

入选标准

1.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 岁且≤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病理学确诊的上皮性恶性肿瘤,包括:至少两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胃癌、结直肠癌;或铂耐药性晚期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患者;

4. 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中等以上定义为 CT 评估有≥1L 的腹水量;或实际引流出腹水量≥1L);

5.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 M701 首次给药需满足以下时间间隔:腹腔治疗:最近一次腹腔治疗距离首次给药时间≥2 周;全身治疗:不做洗脱的要求;

6. 既往治疗的 AE 恢复至≤1 级(根据 NCI-CTCAE V5.0 判定研究者判断不影响研究用药安全的其他不良反应(如:脱发等)除外;

7. 体力状况 ECOG 评分(PS)为 0-2;

8. 预计生存时间≥8 周;

9.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 × 109/L,血小板≥80× 109/L,血红蛋白≥8.5 g/dL,淋巴细胞比例≥10%(14 天内未输血); 肝功能: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3 倍正常值上限(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 AST,ALT≤5 倍正常值上限);

 血清白蛋白≥28g/L;

 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排除标准

患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研究:

1. 已知对 M701 或 M701 药物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或明确的抗体类大

分子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的患者;

2. 既往使用过 M701,或首次给药前 4 个月内曾经使用过针对 EpCAM

和/或 CD3 靶点的抗体类药物;

3. MSI-H(微卫星高度不稳定)/dMMR(错配修复功能缺陷)且既往未

接受过免疫治疗的结直肠癌患者;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

5. 有广泛的肝转移者(肿瘤体积占全肝体积比约>70%);

6. 需静脉使用抗生素的感染(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

7. 严重腹泻(CTCAE ≥2 级);

8. 严重的呼吸困难,需要进行吸氧治疗;

9.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但

以下情况允许进入筛选:I 型糖尿病、仅通过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

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10. 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患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

病、胃/肠穿孔等严重的胃肠道疾病);

11. 心功能不足,NYHA 评级 3 或 4 级;

12.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发生过完全性肠梗阻,或虽然诊断为不全肠梗阻

但依据其症状、体征等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3. 客观原因导致腹水无法引流干净者(包括腹水分隔);

14. 经检查确认为门静脉阻塞;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肝 DNA 定量≥1× 104copies/mL 或2000IU/mL),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性梅毒或 HIV 抗体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8. 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半年内有生育要求者;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且研究者认为影响患者认知功能

或依从性,包括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等;

20.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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