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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的新进展,聚焦C-MET靶点靶向药物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的意义、患者招募条件、参与流程及注意事项,以期让更多患者有机会参与,提升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咨询和参与。
【日喀则】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日喀则】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领域,靶向药物的研究和应用正逐步成为患者们的新希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临床研究。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您了解其意义、参与方式以及联系方式,让更多的患者有机会接触到这一新药试验,重拾生命的希望。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C-MET靶点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的85%。在NSCLC的治疗中,靶向治疗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C-MET是一种原癌基因,其编码的MET受体在多种人类肿瘤中过度表达或突变,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发生和发展密切相关。
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药物,旨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本次试验的目的在于评估C-MET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三、患者招募信息
本次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患者进行招募。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具有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之前未接受过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治疗;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流程及注意事项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如下:
患者或家属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咨询相关事宜;
根据医生建议,提交相关病例资料;
经过筛选,符合条件者将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详细检查;
在医生指导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开始试验;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定期复查并反馈病情。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试验期间,患者需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复查。同时,患者如有任何不适,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五、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探索这一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和参与,让我们一起揭开希望之光,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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