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患者临床招募)

柳建国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2 12: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黑色素瘤这一常见皮肤癌的治疗现状,特别是针对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的治疗困境。随着科技进步,新型靶向药物治疗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希望。文章详细介绍了“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提供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交流平台,为患者提供了专业、全面的服务。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联系全球好药网了解更多信息。

【澄迈】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黑色素瘤】EN002 外用凝胶剂在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以及癌前病变患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药 物代谢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EN002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上皮癌、鲍温病或日光性角化病

项目优势:EN002是基于抗肿瘤作用靶点——DNA复制起始蛋白(DRIPs)经过筛选得到的抗肿瘤单体化合物。EN002可有效诱导肿瘤细胞凋亡,起到抗肿瘤作用,而对正常细胞无诱导凋亡的作用,即对正常细胞具有高度安全性而对肿瘤细胞具有较强杀伤力。到目前为止,尚未有EN002同类药物上市,EN002是全球首次临床研究申请

【澄迈】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黑色素瘤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癌,对于无靶点的黑色素瘤患者来说,治疗选择相对有限。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医疗研究的发展,新型的靶向药物治疗正在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新的治疗选择。

黑色素瘤无靶点患者的困境

黑色素瘤的治疗通常依赖于靶向药物,这些药物针对特定的基因突变或蛋白靶点。然而,大约有30%的黑色素瘤患者没有已知的靶点,这部分患者被称为“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对于他们来说,传统的治疗手段效果有限,迫切需要新的治疗方法。

什么是靶向药物治疗?

靶向药物治疗是一种针对癌症细胞中特定的分子和信号通路的治疗方法。与传统的化疗不同,靶向药物能够更精确地识别和攻击癌细胞,同时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这种治疗方法已经在多种癌症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

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为了解决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的治疗难题,科学家们正在开展一项名为“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寻找新的靶向药物,为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提供治疗希望。

试验内容与目标

试验内容:该试验将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与者将接受特定的靶向药物治疗,并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来监测病情变化。
试验目标:主要目标是评估靶向药物在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中的客观缓解率,次要目标包括评估药物的耐受性、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

参与资格与流程

参与资格:参与该试验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黑色素瘤患者;

无已知靶点的黑色素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ECOG评分在0-2之间;

  • 能够遵守试验要求并完成定期随访。
    参与流程:患者需先与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联系,了解试验详情和报名流程。通过初步筛选后,患者将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进入试验阶段,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评估。

    为何选择全球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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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黑色素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黑色素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一起为战胜黑色素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从随访安排并完成研究评估;

    2 年龄≥ 18周岁;

    3 入组疾病诊断为: 皮肤基底细胞癌:经病理证实的原发性皮肤基底细胞癌(包括结节型、浅表扩散型、微小结节型、混合型等所有类型),且不适合手术和放疗治疗,或受试者不愿接受手术和放疗治疗; 皮肤鳞状细胞癌:经病理证实的原发性局限期皮肤鳞状细胞癌,且无法进行手术或无其他治疗手段,或受试者不愿意接受手术和其它治疗; 鲍温病:经病理证实,且不适合手术,或受试者不愿意接受手术和其它治疗; 日光性角化病:经病理证实,且不适合手术,或受试者不愿意接受手术和其它治疗;

    4 四肢、躯干、颈部或头部单个皮损面积≥ 0.5 cm2且直径< 2.0 cm,且皮损个数不超过5个;

    5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治疗):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 1.5×10^9 /L,血小板≥ 100×10^9 /L,血红蛋白≥ 9.0 g/dL; 肝功能: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综合征者除外;无肝转移时ALT/AST≤ 2.5×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研究者判断INR和APTT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 肾功能:血清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60 mL/min/1.73 m2(肌酐水平>ULN者);尿蛋白定性≤ 1+(如≥ 2+,则需进行24小时尿蛋白检查,如24小时尿蛋白< 1 g,则允许入组); 心功能:基于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1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用药物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2 预期寿命< 12周;

    3 首次给药前12周内使用过其他局部治疗(如氟尿嘧啶软膏、咪喹莫特乳膏、光动力治疗)的受试者;

    4 入组前4周之内使用过靶向治疗,化学治疗,免疫治疗、手术及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手段;

    5 患处位于肛门生殖区,或位于发际线、鼻、口、耳、眼1 cm范围内;

    6 靶皮损5 cm范围内合并其他皮肤病受试者;

    7 合并淋巴结转移或重要脏器转移性肿瘤,或较大风险出现转移的肿瘤受试者;

    8 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或生理条件者;

    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定量下线、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下线、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阳性者;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3个月内有计划妊娠的受试者;

    11 研究前3个月内参与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

    12 研究者认为不适于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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