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项目招募)

魏家明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3 17:2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G12C靶点突变的研究进展,介绍了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治疗选择。参与试验的患者有望获得前沿药物治疗和免费检查,但也存在一定风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报名。该试验为NSCLC患者带来了新希望,助力他们在抗癌路上前行。

【永州】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一项评估D1553 对比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 KRAS G12C 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 机、对照、双盲双模拟、多中心 IⅢ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D1553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 标准治疗失败的 KRAS G12C 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D-1553是一种具有生物活性的KRAS G12C口服抑制剂,可以选择性、且不可逆地结合KRAS G12C突变蛋白,使其处于失活状态。

【永州】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阴影”与“光明”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以上。在众多NSCLC患者中,G12C靶点的突变尤为引人关注。近年来,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以下是本文将为您揭秘的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二、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什么是G12C靶点?G12C是一种常见的非小细胞肺癌基因突变,位于KRAS基因上。过去,针对这一靶点的治疗一直是个难题。然而,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针对G12C靶点的靶向药物逐渐问世。

试验目的:本次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药物及方法

本次试验的药物是一种针对G12C靶点的口服靶向药,通过抑制突变基因,达到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试验方法包括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随机分组、药物治疗及随访等。

四、患者招募条件

参加本次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且伴有G12C基因突变;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经系统性治疗或经过治疗后出现复发、转移;

身体一般状况良好,能够耐受药物治疗。

五、参加试验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参加试验的患者有望获得以下益处:

接受前沿的药物治疗,可能获得病情缓解;

免费进行相关检查,减轻经济负担;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保障患者安全。

风险:试验药物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不良反应;

疗效不确定;

可能影响后续治疗方案。

六、如何参加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并对本次试验感兴趣,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并协助您报名参加试验。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抗癌路上,我们始终与您同行。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的抗癌资讯,助您找到属于自己的治疗之路。让我们一起期待,这场“破局之光”能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更多的生机与希望。

入选标准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受试者必须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并能够口服药物和接受研究的其他要求

3 具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受试者

4 受试者在肿瘤组织、血液、胸腔积液或其他含有癌细胞或DNA的样本中证实KRAS G12C突变阳性。

5 对受试者的肿瘤类型要求如下: 1a期(剂量递增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并且该受试者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或者现有标准治疗难治或不耐受; 1b期(剂量扩展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并且该受试者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或者现有标准治疗难治或不耐受。 2期: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既往经抗PD-(L)1治疗和/或化疗后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针对NSCLC的全身治疗不能超过3线。

6 根据RECIST v1.1具有可测量病灶的受试者。

7 受试者须满足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 受试者具有足够的血液学功能

9 足够的肾功能

10 足够的肝功能

11 足够的凝血功能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ICF至参加研究的整个过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内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13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禁欲、或已进行绝育手术、或同意从签署ICF至参加研究的整个过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1. 受试者在以下时间窗内曾接受过抗癌药或试验药物治疗: a. 既往任何时间曾接受针对KRASG12C突变的抑制剂。 b.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4天或3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的任何抗癌疗法(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或任何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

2 其它具有治疗措施的驱动基因突变或重排(如EGFR、ALK和ROS1)的NSCLC。

3 患有不稳定或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

4 心血管系统符合任一情况: a)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及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b)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e) 受试者静息时的经Fridericia公式(QTcF)校正的QT间期延长,三次心电图(ECG)测量的平均QTc间期大于470 ms,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如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家族性心律失常史(如预激综合征); f) 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5 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中风或其他严重脑血管疾病的受试者

6 间质性肺疾病或任何活动性全身感染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

7 已知胃肠(GI)功能受损或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或代谢的GI疾病

8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未消退,其定义为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尚未消退至≤ 1级(NCI CTCAE v5.0版,对于周围神经毒性尚未消退至≤ 2级)

9 受试者在本研究给药前4周内进行了大手术,或在本研究给药前2周内接受了最后一次姑息性放疗

10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和/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受试者

11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

12 受试者当前正在接受或计划接受 a. 已知是治疗指数较窄的CYP3A4底物的药物, b. 已知是CYP3A4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的药物, c. 已知是P-糖蛋白强抑制剂的药物, d. 已知具有延长QTc间期风险的药物。

13 怀孕或哺乳的受试者

14 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癌(例如皮肤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5 严重的神经精神心理疾病或有药物滥用史或有严重酗酒史

16 研究者认为会对受试者安全构成风险或干扰临床研究的用药和评估的其他任何显著的临床异常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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