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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定义、重要性、优势以及如何参与。该试验是一种针对晚期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通过使用不限特定基因突变靶点的靶向药物,旨在评估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包括广泛适用性、精准治疗、安全性和全球研究支持。参与试验需要咨询专业医生、进行基因检测,并在全球好药网报名。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全方位支持,包括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专业咨询热线、协助报名和关注患者需求。
【文山】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注射用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HF1K16)作为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的开放、多剂量、剂量递增Ⅰ期研究
药品名称:HF1K16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不限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项目优势:国内外首个采用主动载药技术开发的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制剂,通过提高难溶性化合物的表观溶解度,改善系统暴露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促使肿瘤病人体内的髓系抑制细胞(MDSC)的成熟和分化,为肿瘤细胞的免疫清除提供动力。
【文山】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晚期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通过使用不限特定基因突变靶点的靶向药物,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这项试验的目的是评估这些新型靶向药物在肝癌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希望。
二、为何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肝癌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和放疗等,往往效果有限,且副作用较大。靶向药物的出现,为肝癌治疗带来了新的突破。然而,许多靶向药物仅针对特定基因突变靶点,限制了其在临床上的应用。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出现,意味着患者无需担心基因突变类型,有望接受更有效的治疗。
三、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广泛适用性
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适用于各种基因突变类型的肝癌患者,无论是常见的基因突变还是罕见基因突变,都有可能从中获益。 2. 精准治疗
通过对患者的基因检测,筛选出适合的靶向药物,实现精准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3. 安全性
靶向药物相较于传统治疗手段,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更好。 4. 临床研究支持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得到全球多家知名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的支持,研究数据可靠。
四、如何参与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晚期肝癌,希望参与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咨询专业医生:首先,您需要咨询专业医生,了解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适应症、治疗周期、费用等。
2. 进行基因检测: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基因检测,以确定是否适合参与试验。
3. 报名参加:如符合条件,您可以在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进行报名,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4. 遵循临床试验流程:参加试验后,您需要遵循临床试验的流程,包括定期复查、用药等。
五、全球好药网为您提供全方位支持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在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方面,我们为您提供以下支持:
1. 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帮助患者了解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最新进展。
2. 提供专业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解答患者关于试验的疑问。
3. 协助患者报名参加试验,提供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4. 关注患者试验过程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温馨提示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提高生活质量。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抗癌新药信息,助力患者战胜病魔。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本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周岁且年龄≦75周岁。
3.受试者必须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无有效的标准治疗或患者对标准治疗不耐受。
4.根据RECIST 1.1的定义,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
排除标准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介入治疗或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注意: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既往治疗所致不良反应尚未恢复(例如恢复至基线或0~1级)。注意: 本条标准不包括≤2级脱发或周围神经病(根据NCI-CTCAE 5.0评估),此类受试者仍可参与研究。
注意: 如果受试者接受过较大手术治疗,在开始本研究治疗前,必须已经从手术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试验性抗肿瘤药治疗。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维生素A或任何维生素A衍生物。
既往深静脉血栓形成史或肺栓塞史。
有证据显示具有控制不良的甲状腺疾病或视网膜疾病。
已知存在有症状的或未控制的脑转移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通过完全切除和(或)放疗治疗后保持稳定或出现改善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需排除,但要求筛选期之前至少4周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保持稳定,且无脑水肿表现,无需使用糖皮质激素。
证据显示严重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不稳定性或失代偿性呼吸系统疾病、肝病或肾病)。
严重肝、肾功能受损;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基线经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心室率>100 bpm的房颤或其他心律失常。
不稳定性缺血性心脏病(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MI),或每周需要使用1次以上硝酸酯类药物的心绞痛)。
男性QTc间期≥450ms,女性QTc间期≥47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 msec/(RR sec)33)。
患有已知的免疫抑制性疾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骨质疏松症或发生骨转移的患者,血清25-羟维生素D检测值小于50nmol/L。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乙型肝炎e抗体(HBeAb)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HBV DNA≥500cps/mL或200 IU/mL或HCV—RNA阳性。
已知对于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有速发型或迟发型超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或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过敏。
妊娠试验阳性(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测试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研究者认为患者合并的疾病可能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遵循方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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