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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靶向药物治疗成为癌症治疗的热点,我国实体瘤患者中KRAS基因突变比例较高。一款针对实体瘤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临床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广大患者带来新希望。该药物试验旨在评估安全性和有效性,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治疗和专业团队指导。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参与,期待这款创新药物能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那曲】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那曲】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癌症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靶向药物治疗已成为癌症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KRAS基因突变是实体瘤中常见的突变类型,我国实体瘤患者中KRAS突变的比例较高。然而,长期以来,针对KRAS靶点的药物研发一直面临巨大挑战。如今,一款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临床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广大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KRAS靶点靶向药物的重要性
实体瘤(如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在我国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KRAS基因突变在实体瘤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这使得针对KRAS靶点的药物研发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传统化疗药物对KRAS突变型肿瘤的治疗效果不佳,而KRAS靶点靶向药物有望改变这一现状。
三、临床试验详情
本次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
1. 招募对象: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需经病理学检查确认KRAS基因突变。
2. 试验药物:针对KRAS靶点的创新靶向药物,已通过初步的安全性评估。
3.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4. 试验流程:患者需经过筛选、入组、治疗、随访等环节,全程免费。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益处
参与本次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益处:
1. 免费治疗:患者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无需支付药物费用。
2. 专业团队指导: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指导。
3. 新药优先使用权:若试验结果积极,患者有望成为新药上市后的首批受益者。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并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1. 患有实体瘤(不限癌种)。
2.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KRAS基因突变。
3. 无法手术切除或术后复发。
4. 无法耐受或拒绝传统化疗。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我国广大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期待这款创新药物能够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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