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8 12: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常见的KRAS基因突变及其靶向治疗的研究进展。文章强调了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试验的重要性,旨在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参与试验对患者及医疗领域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进精准治疗研究。文中还提供了试验流程、注意事项及咨询热线。
【运城】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运城】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KRAS基因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简称NSCLC)是肺癌中最常见的类型,占据了约85%的肺癌病例。在NSCLC的治疗中,基因突变类型的识别对于精准治疗至关重要。KRAS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之一,大约25-30%的NSCLC患者携带KRAS基因突变。然而,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一直是一个难题。
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开启新希望
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开展多项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携带KRAS基因突变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目的与招募信息
本次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携带KRAS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将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通过严格的筛选和监测,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招募对象:1. 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2. 经基因检测证实存在KRAS基因突变;
3. 年龄18-75岁;
4. 未接受过其他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
咨询热线:400-119-1082四、试验流程与注意事项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接受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随机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试验组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对照组患者将接受标准治疗。
试验期间,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和检查,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注意的几点:
遵循医嘱,按时服药;
定期进行随访和检查;
如实报告病情变化;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戒烟戒酒;
如有疑问或不适,及时与研究人员沟通。
五、参与试验的意义与价值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对于患者本人和整个医疗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几点价值:
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生存质量和预后;
推动非小细胞肺癌精准治疗的研究进展;
为后续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和经验;
促进国际间医疗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携带KRAS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探索这一新型治疗手段。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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