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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背景、优势、招募条件、参与流程及意义。该试验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对抗HPV16型病毒,具有个性化治疗、安全性高和效果显著的特点。试验面向年龄18-65岁的女性宫颈癌患者,未经放疗、化疗或其他细胞治疗,且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宫颈癌患者提供新治疗手段,推动细胞治疗技术发展,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详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
【承德】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CR-T疗法】TCR-T疗法SCG142治疗HPV相关恶性肿瘤患者!
药品名称:TCR-T细胞疗法(SCG142)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hpv16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PV相关恶性肿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CG142是一款靶向HPV 16的抗耗竭型的特异性T细胞受体自体T细胞疗法(TCR-T)。 与靶向癌细胞表面蛋白的嵌合抗原受体(CAR)修饰的T细胞不同,TCR-T疗法能够通过识别与细胞表面免疫相关蛋白结合的蛋白片段,靶向通常在细胞内发现的蛋白。
【承德】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简介
宫颈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而HPV16是其主要致病因素之一。近年来,随着细胞治疗技术的发展,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成为了研究热点。该试验旨在探索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对抗HPV16型病毒,为宫颈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个性化治疗:该试验根据患者体内HPV16病毒类型,定制个性化免疫细胞,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细胞治疗采用自身免疫细胞,避免了免疫排斥反应,降低了治疗风险。
3. 效果显著:初步研究表明,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在清除病毒、缩小肿瘤、延长生存期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
三、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
1. 年龄18-65岁的女性患者。
2.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宫颈癌患者,且肿瘤组织中检测到HPV16病毒。
3. 未接受过放疗、化疗或其他细胞治疗。
4.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5. 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照试验要求进行。
四、参与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1. 患者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患者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细胞治疗。
4. 治疗期间,患者需定期复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5. 治疗结束后,患者需继续随访,以观察长期疗效。
五、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意义
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宫颈癌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这一疗法具有高度的个性化,能够有效提高治疗效果,降低治疗风险,为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希望。同时,该试验的成功还将推动细胞治疗技术在恶性肿瘤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为更多患者带来福祉。
六、温馨提示
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具有前瞻性的研究,为广大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该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
2) 组织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PV相关恶性肿瘤患者,已经失去手术或其他根治性治疗的机会,且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测HPV-16+;
3) 至少有一个符合可测量靶病灶(参考RECIST v1.1评估标准,详见附录3);
4) HLA分型检测结果为HLA-A*02:01。
5)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参见附录5);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血常规:
在不使用粒细胞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1.0×109/L;
白细胞计数≥3.0×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血红蛋白≥ 80 g/L
8) 血生化: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2.5倍ULN;
使用Cockcroft-Gault 方程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 (CCr) ≥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见附件6);
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倍ULN;
9) 在研究相关程序开始之前,经解释研究内容后,自愿参与且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从全部的研究流程;
10) 具有生育能力且有性行为的受试者及伴侣必须愿意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细胞回输后12个月内使用一种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如双屏障避孕法;
11)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筛选时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愿意在研究期间进行额外的妊娠检查。无生育能力定义为绝经妇女(至少停经1年)或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全切的女性;
排除标准
1) 活动性全身感染(例如:需要抗感染治疗);严重的心功能不全(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目前存在需要治疗的心脏病或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肺栓塞、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脑卒中病史);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阻塞性或限制性肺病;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如心血管、呼吸或免疫系统的活动性重大活动性疾病。
2) 脑转移患者。既往接受过手术或立体定向放疗治疗,单采前1个月临床稳定的脑转移患者除外。
3) 任何形式的原发性免疫缺陷。
4) 需要进行全身激素治疗或者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自体免疫性疾病或者过敏性或器官移植的患者,仅需局部激素治疗,例如吸入或者局部皮肤用药者除外。
5) 单采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研究疾病的全身治疗。
6) 单采前1周内曾经使用过短效造血细胞刺激因子(如G-CSF),1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造血细胞刺激因子;
7) 单采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性类固醇药物或者其他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近期或者目前使用吸入性类固醇者除外;单采时已超过免疫抑制剂5个半衰期的除外。
8) 单采前4周内,出现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单采前2周内,进行局麻手术(取组织标本除外);接受过小型外科手术,只要所有毒性已恢复到 1 级或更低或符合入组标准可入组。
9) 对环磷酰胺和氟达拉滨过敏。
10) 脉搏血氧饱和度<95%的受试者。如果缺氧的根本原因得到改善,可对受试者重新评估。
11) 如下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艾滋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巨细胞病毒(CMV)DNA、EB病毒(EBV)DNA、人类嗜T细胞病毒(HTLV)抗体
1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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