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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背景、原理、招募条件、优势及参与方式。该试验旨在评估PD-1/PD-L1免疫治疗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试验表明,PD-1/PD-L1免疫治疗可提高生存率,安全性较好,并可进行个体化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了解试验信息并参与。
【长治】肺癌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026】比较 MK-7684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作为复方制剂(MK-7684A) 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 PD-L1 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受试者一线治疗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
药品名称: MK-7684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L1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PD-L1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一线治疗
项目优势:/默沙东 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长治】肺癌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简介
肺癌是全球癌症死亡率最高的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绝大多数。近年来,PD-1/PD-L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手段,在肺癌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通过临床试验评估PD-1/PD-L1免疫治疗在肺癌治疗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二、PD-1/PD-L1免疫治疗原理
PD-1/PD-L1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人体免疫系统对抗肿瘤的方法。PD-1(程序性死亡蛋白1)是一种存在于T细胞表面的免疫抑制蛋白,PD-L1(程序性死亡蛋白配体1)则是一种存在于肿瘤细胞表面的免疫抑制分子。PD-1与PD-L1结合后,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受到抑制。PD-1/PD-L1免疫治疗药物通过阻断这一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三、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条件
1. 确诊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 年龄在18-75岁之间;
3.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2分;
4. 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未接受过PD-1/PD-L1免疫治疗或其他免疫治疗;
6. 患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提高生存率:PD-1/PD-L1免疫治疗临床试验表明,该治疗手段可显著提高晚期肺癌患者的生存率,为患者带来新的生存希望。
2. 安全性较好:相较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PD-1/PD-L1免疫治疗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副作用相对较小。
3. 个体化治疗:PD-1/PD-L1免疫治疗可根据患者的基因分型、肿瘤负荷等因素进行个体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4. 广泛适应症:PD-1/PD-L1免疫治疗不仅适用于晚期肺癌患者,还可用于其他实体肿瘤的治疗。
五、如何参与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
1. 了解临床试验信息: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查询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目的、适应症、招募条件等。
2. 咨询专业医生:患者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与专业医生沟通,了解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及参与试验的注意事项。
3. 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及可能的风险。
4. 参与试验:在医生指导下,患者按照试验方案接受PD-1/PD-L1免疫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评估。
六、总结
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免费获得先进的免疫治疗药物,提高生存率,同时为我国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试验条件,请尽快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开启生命新篇章。
入选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IV 期 NSCLC
2.根据 RECIST 1.1 评估确定存在可测量疾病
3.确认不存在 EGFR-、ALK-或 ROS1-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的指征
4.提供肿瘤组织供中心实验室使用 IHC 评估,表明肿瘤组织的肿瘤细胞 PD-L1 表达≥1%(TPS≥1%)
5.提供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
6.随机分组前 7 天内的 ECOG PS 为 0 或 1
7.预期寿命至少为 3 个月
8.女性受试者符合方案规定的避孕要求
9.由受试者(或合法代表,如适用)提供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
10.方案定义的充分的器官功能。样本必须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10天内采集
排除标准
1.已知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2. 已接受针对其转移性 NSCLC 的既往全身化疗或其他靶向或生物抗肿瘤治疗
3. 已接受抗 PD-1、抗 PD-L1 或抗 PD-L2 药物或者直接作用于另一种刺激性或协同抑制性 T 细胞受体(例如,CTLA-4、OX-40、CD137)的药物的既往治疗
4. 先前已接受另一种靶向 TIGIT 受体途径的药物治疗
5. 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2 周内已接受放疗。受试者的所有放射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恢复,不需要皮质类固醇且没有放射性肺炎
6. 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已接种活疫苗或减活疫苗。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7. 目前正在参与或已经参与研究性药物的研究,或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研究性器械
8. 存在已知的活动性或未治疗的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先前接受治疗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前提是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通过重复成像(注:重复成像应在研究筛选期间进行)确定为在影像学上稳定(即,无进展证据)至少 4 周、在临床上稳定且无需类固醇治疗至少 14 天
9. 对 MK-7684A 或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有重度超敏反应(≥3 级)
10.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在过去 2 年内需要全身治疗
11.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长期全身类固醇治疗(剂量超过 10 mg/天泼尼松当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12.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病史或目前有肺部炎症
13. 具有间质性肺疾病已知病史。NSCLC 的淋巴管扩散并不排除在外
14. 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已知有 HIV 感染史。不需要 HIV 检测,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
16. 已知有乙型肝炎(定义为 HBsAg 阳性)或已知的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检出 HCV RNA[定性])感染的病
17. 存在被治疗研究者视为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干扰受试者在整个研究期间的参与、或不符合受试者参与研究的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历史或当前证据
18. 存在已知的精神障碍或药物滥用,会干扰受试者配合研究要求的能力
19. 如果受试者进行了大手术,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干预之前已从手术和/或任何手术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20. 已接受异体组织/实质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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