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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定义、重要性、招募对象、流程、优势以及参与方式。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拨打咨询热线或在线咨询专业医生参与试验。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400-119-1082。
【广安】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XZP-3287 HR+、HER2-乳腺癌一线
药品名称:吡罗西尼片(XZP-3287)联合来曲唑/阿那曲唑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R阳性、HER2阴性晚期乳腺癌
项目优势:CD4/6抑制剂
【广安】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靶向药物与传统的化疗药物不同,它能够精准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从而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提高治疗效果。
二、为什么乳腺癌靶向药试验如此重要?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健康。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已成为乳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乳腺癌靶向药试验能够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提高生存率,改善生活质量。
三、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
经病理学确诊为乳腺癌的患者;
对传统化疗药物无效或产生耐药性的患者;
愿意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的患者。
四、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流程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流程如下:
患者报名参加试验;
专业医生进行评估,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接受靶向药物治疗;
医生定期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试验结束后,患者可继续接受后续治疗。
五、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治疗:靶向药物能够精确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毒副作用小: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毒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治疗效果显著:部分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后,肿瘤明显缩小,病情得到控制。
六、如何参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在线咨询专业医生,进行初步评估;
前往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七、温馨提示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为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技术,提高治疗效果。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入选标准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既往接受过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的患者用药超过24个月进展可以入组 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以上两类患者没有停药到进展时间间隔的要求
1.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受试者;
2.受试者处于绝经状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
4.存在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且无必须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
5.既往未曾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疾病、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抗癌治疗;(以下情况除外1 患者辅助内分泌治疗使用他莫昔芬 托瑞米芬至少24个月后进展;2 患者术后辅助化疗结束后进展)
6.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者仅有骨转移病灶;
7.ECOG评分为0~1分;
8.经基线检查证实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随机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
10.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0~1级(NCI-CTCAE v5.0),或者至入组标准所规定的分级(脱发等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11.受试者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内分泌药物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结束后,12个月时或12个月内疾病复发或转移;
2.存在内脏危象、脑转移(包括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允许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入组;
3.随机前4周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
4.既往接受过mTOR抑制剂(如依维莫司)或CDK4/6抑制剂治疗;
5.随机前14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6.随机前14天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7.随机前14天内使用了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8.随机前7天内开始使用双膦酸盐或RANKL抑制剂,研究随机前>7天已开始治疗的受试者不应改变使用方法;
9.随机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但经充分治疗并且疾病稳定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皮肤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受试者处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1.随机前4 周内合并重度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随机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3℃;
12.随机前6个月内存在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3.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者脑卒中病史;肺栓塞;
14.无法吞咽、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15.已知对本方案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16.已知有自体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7.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8.哺乳期女性;
19.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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