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4 03: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启动,该试验旨在探索针对RET基因融合的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实体瘤。文章详细阐述了RET基因融合的定义、试验招募对象、药物及流程、参加试验的优势以及如何参与试验。试验将为患者提供最新的靶向治疗,有望改善病情,并为全球抗癌药物研发贡献力量。有意参加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
【南昌】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南昌】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在抗癌治疗的探索中,靶向治疗因其精准打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损害的特点而备受关注。近日,【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式开启,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RET基因融合?
RET基因融合是一种遗传变异,常见于多种实体瘤,如甲状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等。RET基因融合会导致肿瘤细胞异常增殖,从而促进肿瘤的生长。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生长,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三、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此次【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具有RET基因融合的肿瘤患者;
未曾接受过RET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试验药物及流程
本次试验药物为一种新型RET靶点抑制剂,通过抑制RET基因融合,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试验分为两个阶段:筛选阶段和治疗阶段。
在筛选阶段,患者需进行相关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进入治疗阶段,接受为期数月的药物治疗。治疗期间,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评估药物疗效及安全性。
五、参加试验的优势
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享有以下优势:
获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有望改善病情;
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进,确保治疗安全;
免费接受相关检查,减轻经济负担;
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宝贵的数据,推动抗癌药物研发。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有意愿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加入试验。
七、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启动,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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