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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白血病,特别是无靶点白血病的治疗难题,并介绍了【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这一新型临床试验。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无靶点白血病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参与试验对患者意味着新的治疗机会,并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文中还详细说明了如何参与试验,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勇敢尝试,为白血病治疗研究提供支持。
【海东】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白血病】一项评估ICP-248在成熟B细胞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I期研究
药品名称:ICP-2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恶性血液肿瘤
项目优势:ICP-248是诺诚健华在全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创新药。该药物是一种新型的、可口服的BCL2选择性抑制剂,旨在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和其他恶性血液肿瘤,可作为单一疗法或与BTK抑制剂和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海东】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白血病,一种源于血液和骨髓的恶性肿瘤,长期以来一直是医学界关注的焦点。对于许多白血病患者来说,找到有效的治疗手段是他们的迫切需求。如今,无靶点白血病患者有了新的希望——【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您了解如何参与,以及它为何如此重要。
二、什么是无靶点白血病?
无靶点白血病指的是在患者体内未找到特定基因突变或蛋白异常作为治疗靶点的白血病。这类患者通常对传统化疗药物反应不佳,治疗难度较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型靶向药物的研发为这类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三、什么是靶向药?
靶向药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基因或蛋白异常的药物,通过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和繁殖,从而抑制肿瘤的发展。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较低的副作用。
四、无靶点白血病患者的希望:靶点靶向药试验
【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无靶点白血病患者的新型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探索针对无靶点白血病的靶向药物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以下是该试验的几个关键点:
试验目的: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无靶点白血病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对象:无靶点白血病患者。
试验方法:患者将被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另一组接受传统化疗。
试验周期:预计持续2年。
五、参与试验的意义
对于无靶点白血病患者来说,参与【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意义:
新的治疗选择:试验将为无靶点白血病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手段,有望改善其生活质量。
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将为白血病的研究和治疗提供宝贵的数据,有助于推动医学进步。
密切跟踪病情: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的医疗团队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并处理病情变化。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无靶点白血病,并希望参与【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咨询专业医生:首先,向您的医生咨询关于试验的信息,了解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联系试验机构:如符合条件,请联系试验机构,了解具体的参与流程和注意事项。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试验机构的要求,准备相关医学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充分了解试验内容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参与试验。
七、温馨提示
【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还能为白血病的研究和治疗做出贡献。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条件,不妨勇敢尝试,开启希望之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入选标准
1 年龄≥18 岁且≤80岁。
2 根据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淋巴造血系统肿瘤分类标准或符合国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研讨会(iwCLL)标准,经组织病理学和/或流式细胞学确诊为以下一种疾病:经组织病理学和/或流式细胞学确诊的CLL/SLL; 经病理学确诊的MCL; 经病理学确诊的B-NHL,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和淋巴浆细胞性淋巴瘤(LPL)。
3 复发性疾病或难治性疾病。
4 对于B-NHL受试者:根据Lugano 2014评估标准,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 2分,并且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的患者。
5 血液学功能充分。
6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7 肝、肾、肺、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8 对于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 x109/L且合并任何淋巴结长径≥5cm的CLL/SLL患者或任何淋巴结长径≥10cm的CLL/SLL及B-NHL患者,需与申办方MM共同权衡风险-获益后方可入组研究。
9 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自签署ICF至末次用药后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10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11 受试者在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理解研究程序且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经研究者判断,CLL/SLL受试者需有治疗的指征。
排除标准
1 入组研究前2年内存在既往恶性肿瘤(研究疾病除外)。
2 已知淋巴瘤/白血病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3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有风险或者使安全性或有效性结果难以解释的基础医学疾病。
4 既往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除非移植后 ≥3个月) 或既往嵌合细胞治疗(除非细胞输注后 ≥3个月)。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接受过 BCL-2 抑制剂治疗并且未获得疾病缓解或治疗中疾病复发/进展; 如果停止或结束 BCL-2 抑制剂治疗后疾病复发/进展则可以接受。
6 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7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8 末次使用强效CYP3A、CYP2C8抑制剂或诱导剂(西药、中药、膳食补充剂)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5个半衰期,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CYP3A、CYP2C8抑制作用或诱导作用的药物、膳食补充剂或食物(如葡萄柚或葡萄柚汁等)。
9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10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预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为目的的接种除外)。
11 有活动性感染,目前需要静脉给药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
13 有免疫缺陷病史的患者,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患者。
15 既往或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患者。
16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入组时仍 ≥ 2级(脱发、ANC、血红蛋白和PLT毒性除外)。ANC、血红蛋白和PLT相关的要求,请遵循入选标准。
17 具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的患者。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患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1 无法吞咽片剂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
22 对ICP-248片的活性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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