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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为肺癌患者提供新型治疗选择,通过激活自身免疫系统,实现针对性治疗,降低副作用。试验招募18-75岁、未经PD-L1治疗、无严重器官损害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参与试验可获新药治疗机会,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并推动我国肺癌治疗研究。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拨打400-119-1082咨询热线或前往临床试验医院了解试验信息。
【黔南】肺癌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026】比较 MK-7684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作为复方制剂(MK-7684A) 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 PD-L1 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受试者一线治疗的 I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
药品名称: MK-7684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L1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PD-L1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一线治疗
项目优势:/默沙东 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黔南】肺癌PD-L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简介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近年来,PD-L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抗肿瘤疗法,在肺癌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为肺癌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帮助患者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二、PD-L1免疫治疗的优势
PD-L1免疫治疗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治疗:PD-L1免疫治疗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针对肿瘤细胞进行精准打击,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疗效显著:PD-L1免疫治疗在多项临床研究中表现出良好的疗效,部分患者实现了肿瘤缩小甚至消失。
副作用较小: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相比,PD-L1免疫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的痛苦相对较低。
三、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招募对象
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面向以下患者招募: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PD-L1免疫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的意义
参与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对患者有以下意义:
获得新药治疗机会:参与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接受PD-L1免疫治疗,有望改善病情。
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试验结果将为患者后续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推动肺癌治疗研究:患者的参与将为肺癌治疗研究提供宝贵数据,助力我国肺癌治疗技术的发展。
五、如何参与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前往临床试验医院进行咨询,了解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医生的建议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参与试验。
六、温馨提示
肺癌PD-L1免疫治疗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新型治疗手段,还能为我国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请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为生命续航,共筑希望之路。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IV 期 NSCLC
2.根据 RECIST 1.1 评估确定存在可测量疾病
3.确认不存在 EGFR-、ALK-或 ROS1-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的指征
4.提供肿瘤组织供中心实验室使用 IHC 评估,表明肿瘤组织的肿瘤细胞 PD-L1 表达≥1%(TPS≥1%)
5.提供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
6.随机分组前 7 天内的 ECOG PS 为 0 或 1
7.预期寿命至少为 3 个月
8.女性受试者符合方案规定的避孕要求
9.由受试者(或合法代表,如适用)提供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
10.方案定义的充分的器官功能。样本必须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10天内采集
排除标准
1.已知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2. 已接受针对其转移性 NSCLC 的既往全身化疗或其他靶向或生物抗肿瘤治疗
3. 已接受抗 PD-1、抗 PD-L1 或抗 PD-L2 药物或者直接作用于另一种刺激性或协同抑制性 T 细胞受体(例如,CTLA-4、OX-40、CD137)的药物的既往治疗
4. 先前已接受另一种靶向 TIGIT 受体途径的药物治疗
5. 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2 周内已接受放疗。受试者的所有放射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恢复,不需要皮质类固醇且没有放射性肺炎
6. 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已接种活疫苗或减活疫苗。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7. 目前正在参与或已经参与研究性药物的研究,或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研究性器械
8. 存在已知的活动性或未治疗的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先前接受治疗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前提是在研究干预的首次给药前通过重复成像(注:重复成像应在研究筛选期间进行)确定为在影像学上稳定(即,无进展证据)至少 4 周、在临床上稳定且无需类固醇治疗至少 14 天
9. 对 MK-7684A 或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有重度超敏反应(≥3 级)
10.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在过去 2 年内需要全身治疗
11.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长期全身类固醇治疗(剂量超过 10 mg/天泼尼松当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12.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病史或目前有肺部炎症
13. 具有间质性肺疾病已知病史。NSCLC 的淋巴管扩散并不排除在外
14. 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已知有 HIV 感染史。不需要 HIV 检测,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
16. 已知有乙型肝炎(定义为 HBsAg 阳性)或已知的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检出 HCV RNA[定性])感染的病
17. 存在被治疗研究者视为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干扰受试者在整个研究期间的参与、或不符合受试者参与研究的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历史或当前证据
18. 存在已知的精神障碍或药物滥用,会干扰受试者配合研究要求的能力
19. 如果受试者进行了大手术,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干预之前已从手术和/或任何手术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20. 已接受异体组织/实质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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