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免费用药检测)

严小明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1 21:0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癌症的严重性及靶向药物治疗的重要性,重点介绍了一项针对实体瘤NTRK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适用于18-75岁、携带NTRK基因融合或突变的实体瘤患者。参与试验者将获得免费治疗和医疗检查,同时存在一定风险。有意参与者可通过热线咨询报名。试验旨在为癌症治疗带来新希望,助力医学进步。

【贵港】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10】ICP-723治疗晚期实体瘤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ICP-723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NTRK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NTRK融合的实体瘤

项目优势:ICP-723是第二代泛TRK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携带 NTRK 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甲状腺癌等,以及对第一代TRK抑制剂产生耐药的患者。临床前研究显示,ICP-723具有抗多种实体肿瘤的高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有潜力为NTRK基因融合的实体瘤患者提供广谱抗癌疗法。

【贵港】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 概述

癌症,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词汇。在全球范围内,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上升,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为了抗击癌症,医学界不断探索新的治疗方法,其中靶向药物治疗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手段。本文将为您介绍一项关于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希望能为癌症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 NTRK靶点与癌症的关系

NTRK是神经生长因子受体基因,包括NTRK1、NTRK2和NTRK3三个亚型。研究发现,当NTRK基因发生融合或突变时,可能导致细胞信号传导异常,从而促使细胞癌变。因此,NTRK靶点成为了一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抗癌治疗靶点。

三、 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NTRK基因融合或突变的实体瘤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靶向NTRK的药物在治疗各种实体瘤(如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 参与试验的条件

1. 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

2. 经病理学诊断为实体瘤(不限癌种);

3. 携带NTRK基因融合或突变;

4.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方案,但病情进展或无法耐受;

5. 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能够耐受试验药物的治疗。

五、 试验药物及治疗过程

试验药物为针对NTRK靶点的靶向药物,通过口服途径给药。治疗过程中,患者需按照医生安排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便观察药物疗效和安全性。

六、 参与试验的益处与风险

益处:

1. 获得针对性的抗癌治疗;

2. 接受免费的医疗检查和药物治疗;

3. 为其他癌症患者提供治疗经验,助力医学进步。

风险:

1. 可能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2. 试验过程中可能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3. 无法保证药物疗效。

七、 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介绍试验相关事宜,协助您完成报名及后续流程。

八、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望获得针对性的治疗,同时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这项试验能为抗击癌症带来更多突破,为广大患者带来福音。

入选标准

1.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的恶性实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患者

2.I 期:≥18 周岁且≤75 周岁; II 期:≥18 周岁

3.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对于原发性 CNS肿瘤根据 RANO 或 INRC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

4.Ⅰ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1 分; Ⅱ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2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2 周,需同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7.如为无症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包括经过治疗或无需治疗的)可允许入组,但必须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14 天,且不需要增加类固醇的剂量来控制神经系统症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9.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 CNS 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 14 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 HIV 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 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 ICP-723 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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