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3 14: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PD-1抑制剂在晚期肝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PD-1免疫治疗具有针对性、高效性和副作用小的优势,适用于传统治疗无效的患者。文章还详细说明了试验招募对象、参与途径及其意义。参与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还能推动我国肝癌治疗研究,提高治疗水平。读者可通过拨打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贵港】肝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肝癌】Nivolumab对比索拉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3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Nivolumab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肝细胞癌
项目优势: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贵港】肝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是一项针对晚期肝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PD-1抑制剂在肝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PD-1抑制剂是一种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通过增强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癌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
二、PD-1免疫治疗的优势
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PD-1抑制剂针对的是晚期肝癌患者,尤其是传统治疗无效或病情恶化的患者。
高效性:PD-1抑制剂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生存率,部分患者甚至可以实现肿瘤的长期控制。
副作用小:与传统化疗相比,PD-1免疫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三、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以下是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认为晚期肝癌患者;
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抗肿瘤治疗,但病情仍有进展;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治疗周期;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如何参与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
向专业医生咨询,确认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在医生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申请;
等待试验筛选结果,合格者将进入试验阶段。
五、参与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意义
参与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对于患者本人和整个肝癌治疗领域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期;
为肝癌治疗研究积累宝贵的数据,推动免疫治疗在肝癌领域的应用;
提高我国肝癌治疗水平,为全球肝癌患者带来福祉。
六、温馨提示
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肝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治疗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请拨打400-119-1082,加入这场生命希望的征程。
入选标准
1.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 患有晚期肝细胞癌的受试者, 即疾病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局部区域治疗,或手术和/或局部 区域治疗后进展性疾病
3. 既往没有进行肝细胞癌的系 统治疗
4. 组织学证实肝细胞癌:仅具有 HCC 影像学诊断 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项研究的筛查,但是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必须 通过组织学证实。
2.5. 至少有一个 RECIST 1.1 可测量的未治疗病灶。受试者必 须具有至少一处先前未治疗的一维可测量病灶,CT 增强扫描病灶 ≥10 mm 或 MRI 扫描病灶≥10 mm(恶性淋巴结短径必须≥15 mm), 按照 RECIST 1.1 标准病灶能够获得一维的精确测量;病灶先前没 有接受过手术、放疗和/或局部区域治疗。
6. 对于在局部区域治疗后进展的受试者,基线筛查前,HCC 局部区域治疗必须至少完成 4 周。此外,任何先前局部治疗的所 有急性毒性作用必须缓解,根据 NCI CTCAE 4.0 版评价级别≤1。 7. Child-Pugh A 级肝硬化状态
8. ECOG体力状态0或1。
9. 非病毒性 HCC 受试者;或者如果是 HBV-HCC 或 HCV-HCC 受试者,则适合入选,具体规定如下:HBV-HCC:治愈的 HBV 感染 (规定为能检测到 HBV 表面抗体、能检测到 HBV 核心抗体、检测 不到 HBV DNA 和检测不到 HBV 表面抗原)或慢性 HBV 感染(规定 为能检测到 HBV 表面抗原或 HBV DNA)。
患有慢性 HBV 感染的受 试者 HBV DNA 必须<500 IU/mL,必须进行抗病毒治疗。HCV-HCC: 活动性或治愈的 HCV 感染,规定为可检测到 HCV RNA 或抗体。 5.10. 血常规 WBC≥2000/μL,中性粒细胞≥1500/μL,血小板 ≥60 x 103/μL 血红蛋白≥8.5 g/dL 11. 凝血酶原时间(PT)-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2.3 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对 照的范围≤6 秒;血清白蛋白≥2.8 g/dL,总胆红素 ≤3 mg/dl, 且 AST ≤机构正常上限的 5 倍;ALT ≤机构正常上限的 5 倍,充 分的肾功能,血清肌酐< 1.5x ULN 或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充分的心功能,2 维心脏超声检测的左 室射血分数(LVEF) > 50%
排除标准
1.1.已知纤维板层HCC、肉瘤样HCC或混合胆管癌的HCC;
2.先前肝移植;
3.肝性脑病病史;
4.有临床意义的腹水,即通过筛查期体检发现任何腹水或任何先前或目前需要治疗的腹水;
5.在过去6个月内出现门静脉高压伴随食道出血或胃底静脉曲张;
6.活动性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7.活动性共感染:(1)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通过可检测的HBV表面抗原或HBV DNA和HCV RNA证实或(2)乙型肝炎患者伴随丁型肝炎感染2.
8.受试者具有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共同感染病史,包括 (1) HBV DNA阳性或HBV表面抗原阳性受试者具有可检测的HCV抗体,或 (2) HCV RNA阳性受试者具有治愈的HBV感染,通过可检测到的HBV表面抗体、可检测到的HBV核心抗体、检测不到HBV DNA和检测不到HBV表面抗原证实3.
9.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检测病史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病史10.筛查前7天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
11.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疾病、或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12.活动性心脏病病史
13.在过去6个月内出现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HCC肿瘤血栓除外),例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肺栓塞
14.8周内出现任何其他≥CTCAE 3级的出血事件,除食道或胃底静脉曲张外15.研究入选前3个月内出现未治愈伤口或溃疡、或骨折病史4.
16.在给予研究药物前4周内,做过外科大手术、开放性活检或显著创伤,或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周内,做过小手术(例如,空芯针活检或细针抽吸)。
17.先前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骨髓移植
18.受试者不能吞咽药片、要求静脉营养、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任何影响胃肠吸收的状况或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
19.先前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并且使用药物不能把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范围。
20.受试者具有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自身免疫性疾病。
5.21.先前3年内患有恶性活动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部可治性癌症除外,例如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原位前列腺、宫颈或乳腺癌。
22.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之内,要求使用皮质类固醇( > 10 mg / 天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药物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肾上腺激素替代剂量 > 10 mg / 天泼尼松等效剂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