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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内容,该试验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攻击肿瘤细胞,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患者需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参与试验,有望获得较好疗效及专业的医疗团队指导。同时,参与试验能为其他肿瘤患者提供研究数据,推动医学进步。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新余】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自体 CAR-NKT细胞肺癌】CD70 (CGC729)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
药品名称: CAR-NKT细胞(CGC729)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D70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 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项目优势:人源化靶向CD70自体CAR-NKT细胞注射液(CGC729)是由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新型细胞免疫治疗。CD70是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之一,在多种恶性肿瘤尤其是肾癌中表达量高且阳性检出率高,成为治疗肾癌的兼具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潜力靶点。
【新余】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癌症,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词汇。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和治疗方法问世,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其中,免疫治疗作为近年来崛起的一种新型治疗手段,备受关注。今天,我们将围绕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为大家揭开神秘的面纱。
二、什么是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
CD70是一种在多种肿瘤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它对肿瘤的生长和扩散具有重要意义。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CD70靶点的免疫治疗方法,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攻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三、试验原理及过程
1. 原理:CD70免疫治疗试验利用了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当患者的免疫系统识别到CD70蛋白时,会产生相应的抗体和免疫细胞,攻击表达CD70的肿瘤细胞。
2. 过程:试验分为多个阶段,包括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免疫治疗、监测疗效和安全性等。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治疗。
四、患者招募:您是否符合条件?
为了确保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对招募的患者有一定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基本条件:
1. 年龄18-75岁;
2. 经确诊为某种特定类型的癌症;
3. 肿瘤细胞表面表达CD70蛋白;
4. 无严重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
5. 具有良好的体力状况。
五、为何参与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
参与该试验的患者有望获得以下益处:
1. 接受创新的免疫治疗方法,有望获得较好的疗效;
2. 获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关注和指导;
3. 为其他肿瘤患者提供宝贵的研究数据,助力医学进步。
六、如何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您对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感兴趣,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指导。
七、温馨提示
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每一个患者的参与都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共同期待,免疫治疗能为更多癌症患者带来福祉。
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
项目现入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完整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ECOG 评分 0-1分。
3.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4.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为主,其他相关瘤种由研究者决定)受试者。非小细胞肺癌:经证实的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食管癌:经证实的原发性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不可切除或拒绝手术的至少经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食管癌受试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备注:1.食管癌受试者(T4b)存在相邻器官直接侵犯(如主动脉或气管)应在入组前密切评估出血风险,研究者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入组。2.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需要有影像学证据或临床证据)或因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而结束治疗(食管至少包括一个含铂方亲或含紫杉类方案化疗)
5. 经免疫组化(IHC)法检测CD70阳性。
6.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7.骨髓和器官功能均符合以下标准(单采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EPO除外):
a)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巴细胞绝对值>0.5x109预处理前除外),血小板计数(PLT)>75X10,血红蛋白(Hb)≥80g。b)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X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总胆红素(TBIL)≤1.5XULN(如有肝转移,允许TBIL≤3XULN,AST、LT≤3XULN)。
c)肾功能:肌酐清除率>4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XJLN。
8.有可用于静脉输注或静脉采血的通路,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9.对于最后一次治疗方案为EGFR-TKI受试者,末次用药后洗脱1~2个半衰期。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停止治疗后半年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筛选期血妊娠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11.自愿参与本研究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受试者,依从性好,可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等试验程序。
排除标准
1.既往1个月内曾接受过细胞治疗。
2.食管癌(包括食管胃结合部癌)具有侵入临近器官、血管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穿孔风险或显著消化道出血风险的受试者。
3.既往2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基底或鳞状皮肤癌、浅表性膀胱、原位乳腺癌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受试者。
4.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5.细胞输注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末线为EGFR-TKI的除外),细胞输注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
6.HBSAg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的受试者;以及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者;HIV感染。7.有活动性感染需静脉使用抗生素者。
8.NYHA 心衰分级≥2级、严重心律失常、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有心肌炎既往病史者,或半年内发生过心梗的受试者
9.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等,以及严重、持续性咯血,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0.未控制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进行每月一次或更频繁的引流,或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11.确诊严重的自体免疫性疾病,长期(超过2个月)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类固醇)治疗,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T身免疫性血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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