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3 09:4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医学科技在抗癌新药研究和临床试验方面的成果,特别是针对IDh1靶点的实体瘤靶向药物试验。文章分析了IDh1靶点在实体瘤治疗中的重要性,并阐述了临床试验的优势、参与条件以及患者关爱与支持措施。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专业咨询和资讯分享,助力抗击癌症。欢迎有需要的患者咨询了解。
【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血液瘤】IDH1突变实体瘤或血液肿瘤患者新选择:TQB-3454片
药品名称:TQB3454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IDH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存在IDH1基因,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或血液肿瘤
项目优势:该药针对IDH1突变的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AML)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进行治疗,为患有IDH1突变的AML和MDS患者带来新的健康希望。IDH1是一种限速酶,其基因突变可能会导致患上包括急性髓性白血病、胆管癌和神经胶质瘤在内的多种肿瘤。
【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抗癌新药的研究和临床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果。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药物,以其高效、低毒的优势,逐渐成为癌症治疗的重要手段。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便是其中之一,为广大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IDh1靶点与实体瘤
实体瘤是指发生在身体各个器官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IDh1(异柠檬酸脱氢酶1)是一种重要的代谢酶,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过程。研究发现,IDh1基因突变在多种实体瘤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这使得IDh1成为了一个极具潜力的抗癌靶点。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IDh1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招募符合条件的肿瘤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希望找到一种能够有效抑制IDh1基因突变的药物,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四、临床试验的优势与参与条件
1. 优势: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可以接触到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有机会获得比现有治疗更好的疗效。同时,临床试验期间的医疗监测和相关检查均为免费。
2. 参与条件:患者需经病理学确诊为实体瘤,且伴有IDh1基因突变。此外,患者需满足一定的年龄、体能等要求。具体条件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详细了解。
五、患者关爱与支持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一直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与支持。在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期间,我们将为患者提供以下服务:
1. 专业咨询:为患者提供试验相关疑问的解答,帮助患者全面了解临床试验。
2. 资讯分享:实时更新试验进展,让患者掌握第一手信息。
3. 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辅导,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竭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助力患者抗击癌症。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克时艰,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开启实体瘤治疗的新篇章!
入选标准
1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12周。
2 存在IDH1基因突变者优先入组(剂量递增阶段的受试者不限制IDH1基因状态)。
3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a)血生化检查需符合方案设计标准;b)尿常规符合方案设计标准;c)超声心动图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d) 12-导联心电图评估:QTc<450ms(男),QTc<470ms(女)。
4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5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6 晚期实体瘤标准:a)经组织和/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进展性/转移性实体肿瘤;b)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法;c)根据RECIST 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d)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 g/dL;e)凝血功能检查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血液肿瘤标准:a)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分级确诊的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AML)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b)血小板≥20×109 /L(可接受经输血达到此标准)(血小板<20×109 /L,但经研究者确认是由于肿瘤原因导致的亦可入组)。
排除标准
1 肿瘤疾病及病史:a)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有症状未经治疗或症状不可控制(以下情况除外:通过完全切除和/或放疗后保持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筛选期之前至少2周内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保持稳定,且无脑水肿表现,无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惊厥/抗癫痫药物);b)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2 既往抗肿瘤治疗:a)既往接受过IDH1突变抑制剂治疗;b)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或放射性治疗(允许WBC>30×109 /L的血液肿瘤受试者入组前及使用试验药物后使用羟基脲控制白细胞);c)既往口服靶向药物,距首次给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d)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至CTCAE≤2级,脱发除外。
3 合并疾病及病史:a)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b) 肾脏异常;c) 心脑血管异常;d) 胃肠道异常;e) 免疫缺陷病史:f) 患有出血(咯血)、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阿司匹林≤100 mg/d预防性用药除外)g) 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细菌性、真菌性或病毒活动性感染(定义为正在出现与感染相关的体征/症状并且虽然已经采用适宜的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也不能改善)。h)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组织性肺炎病史(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病史、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期胸部CT扫描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i)过敏体质或既往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j)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k)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l)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m)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4 既往30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6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7 晚期实体瘤标准:a)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b)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CTCAE≥3级出血或流血事件;c)存在未愈合创口、骨折、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未切除的肿瘤存在活动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便潜血1+时,经研究者判断可进行胃镜复测);d)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e)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血液肿瘤标准:具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白血病并发症的受试者,例如无法控制的出血,缺氧或休克性肺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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