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31 14:5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胰腺癌这一隐匿杀手的治疗难题,以及胰腺癌靶向药试验作为一种新治疗策略的探索。文章阐述了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定义、参与条件、优势及参与方式,指出其能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副作用、实现个体化治疗并延长生存期。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勇敢参与试验,为自己带来新的希望。
【德宏】胰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胰腺癌】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43mg/10mL)在晚期胰腺癌患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药品名称: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胰腺癌,并远处转移或局部晚期且经研究者判断接受伊立替康脂质体+5-氟尿嘧啶+亚叶酸钙联合给药可能获益的患者;
项目优势:盐酸伊立替康是喜树碱的半合成衍生物。喜树碱可特异性地与拓扑异构酶I结合,后者诱导可逆性单链断裂,从而使DNA双链结构解旋;盐酸伊立替康及其活性代谢物SN-38可与拓扑异构酶I-DNA复合物结合,从而阻止断裂单链的再连接。
【德宏】胰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隐匿的杀手,治疗路上的难题
胰腺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由于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常常被称作“隐匿的杀手”。据统计,胰腺癌的五年生存率较低,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传统的治疗手段中,手术、化疗和放疗的效果有限,迫切需要新的治疗策略。
二、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探索新希望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肿瘤治疗的新宠。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寻找针对胰腺癌的特异性治疗药物,以期提高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生存期。
三、什么是胰腺癌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胰腺癌患者的新型治疗手段,通过特定的药物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与传统的化疗不同,靶向药物能更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四、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条件
想要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胰腺癌靶向药物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提高治疗效果:靶向药物针对性强,能更有效地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治疗效果。
2. 减少副作用:与化疗相比,靶向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患者承受的副作用也相对较轻。
3.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型和肿瘤类型,选择最合适的靶向药物,实现个体化治疗。
4. 延长生存期:多项研究表明,靶向治疗能显著延长胰腺癌患者的生存期。
六、如何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加入胰腺癌靶向药试验。
七、温馨提示
胰腺癌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带来了生命的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胰腺癌的困扰,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为自己点亮生命的曙光。全球好药网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咨询和支持,助您在抗击胰腺癌的道路上勇敢前行。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胰腺癌,并远处转移或局部晚期且经研究者判断接受伊立替康脂质体+5-氟尿嘧啶+亚叶酸钙联合给药可能获益的患者;
3 年龄18~75 周岁(包括18 岁和75 岁),男女不限;
4 体重指数(BMI)≥17.0,BMI=体重(kg)/身高^2(m^2);
5 ECOG 评分0~2;
6 研究者综合评估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临床实验室检查中部分指标符合以下要求: a 正常值上限≥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正常值上限≥白细胞计数≥3.0×10^9/L; c 血红蛋白(Hb)≥90.0g/L; d 血小板≥100×10^9/L; e 肌酐≤1.5×ULN; f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g 总胆红素≤1.5×ULN(对肝转移患者,≤3×ULN); h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肝转移患者,≤5×ULN); i 白蛋白≥30.0 g/L。
8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9 受试者在进入研究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方案附录5)且无捐卵/精计划。
排除标准
1 对伊立替康和/或其他类似化合物有严重过敏或重大超敏史或特异质反应;
2 既往使用过伊立替康脂质体,并且因治疗失败或严重不良反应终止治疗的受试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神经或精神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4 存在严重的胃肠道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出血、感染炎症、梗阻或大于1 级的腹泻);
5 在首次给药前4 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6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任何放疗、化疗等抗肿瘤治疗;或首次给药前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首次给药前4 周或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短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7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研究治疗;
8 在首次给药前90 天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9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伴随用药中有CYP3A4 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泊沙康唑、酮康唑、氯霉素等)、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依非韦伦、奈韦拉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吡格列酮、曲格列酮、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等)或UGT1A1 抑制剂(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或在研究期间以上药物不能暂停给药的;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并发症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存在感染的症状和体征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情况除外);
11 在首次给药前48h 内食用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
12 有酗酒(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每周饮用超过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或药物滥用(非医疗目的使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或吸毒史或筛选前3 个月内每天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期间不能停止吸烟饮酒者;
13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4 活动性慢性乙型肝炎[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2×10^3IU /ml]、活动性丙型肝炎[如,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检测下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及梅毒感染者;
15 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6 基线心电图QT/QTc 间期延长者[ QTcF>480ms,QTcF=QT/(RR^0.33),RR 为标准化的心率值];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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