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4 04:5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多发性骨髓瘤作为一种严重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文章重点介绍了针对BCMA(B细胞成熟抗原)的细胞治疗试验,这一创新疗法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文章详细讲解了多发性骨髓瘤与BCMA的关系、BCMA细胞治疗试验的原理、试验招募信息、参与试验的优势与风险,以及如何参与试验。摘要如下:本文详述了多发性骨髓瘤及其创新疗法BCMA细胞治疗试验,旨在为患者探索新的治疗途径。试验基于CAR-T细胞技术,通过引入BCMA特异性抗原受体,提高治疗效果。当前,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招募患者参与试验,旨在评估疗法疗效与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希望。
【镇江】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在对至少一种 PI、一种 IMiD 和一种抗 CD38 mAb 难治的中国多发性骨髓瘤(三重难治性 MM)受试者中评价 Elranatamab (PF-06863135) 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疗效的 Ib/II 期研究
药品名称:PF-06863135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BCMA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多发性骨髓瘤
项目优势: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V/Pfizer Inc/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镇江】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严重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近年来,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针对BCMA(B细胞成熟抗原)的细胞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创新疗法,为患者寻找治疗之路。
一、多发性骨髓瘤与BCMA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起源于骨髓浆细胞的恶性肿瘤,会导致骨骼破坏、贫血、肾功能损害等症状。BCMA是一种在多发性骨髓瘤细胞表面高度表达的蛋白,已成为该病治疗的新靶点。
二、BCMA细胞治疗试验的原理
BCMA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基于CAR-T细胞(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技术的治疗方法。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BCMA特异性抗原受体引入T细胞,使其具有识别并杀死多发性骨髓瘤细胞的能力。这种疗法具有高度针对性,能够有效降低肿瘤负荷,延长患者生存期。
三、【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患者进行招募。以下是试验的基本信息:
试验名称: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
试验目的:评估BCMA细胞治疗对多发性骨髓瘤的疗效和安全性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入选标准:年龄18-70岁,预计生存期≥3个月,ECOG评分≤2分
排除标准:合并其他恶性肿瘤、严重感染、心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与风险
优势:
1. 提前接触国际前沿技术,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2. 免费接受BCMA细胞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确保患者安全。
风险:
1. 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如感染、出血等;
2. 治疗效果因个体差异而异,不能保证对所有患者有效。
五、如何参与【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参与【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请拨打以下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协助您完成报名流程。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加油,共创生命奇迹!
六、温馨提示
【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有效的治疗手段,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生命助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 ≥ 18 岁。 如果女性受试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则可参与研究。
2.愿意并且能够遵从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受试者。
3.既往根据 IMWG 标准定义被诊断为 MM
4.基于 IMWG 标准的可测量病变,包含以下至少一项: a.SPEP 测定的血清 M 蛋白 >0.5 g/dL b. 经 UPEP 确定的尿液 M 蛋白排泄率 >200 mg/24 h c. 血清免疫球蛋白 FLC≥10 mg/dL (≥ 100 mg/L) 以及血清免疫球蛋白 k/λ FLC 比值异常
5.至少使用一种 IMiD 难治。
6.至少使用一种 PI 难治。
7.至少使用一种抗 CD38 抗体难治。
8.最近一次抗 MM 治疗方案复发/难治。
9.ECOG 体力状态 ≤2。
10.通过 MUGA 扫描或 ECHO 测定的 LVEF ≥40%。
11.足够的肝功能,定义如下: a. 总胆红素 ≤2 × ULN(若确诊吉尔伯特综合征,则 ≤3 × ULN); b.AST ≤2.5 × ULN;且 c. ALT ≤2.5 × ULN
12.肾功能正常,定义为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估计的肌酐清除率 ≥30 mL/min,或通过采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检测尿液确定,或通过当地机构标准方法定。
13.足够的 BM 功能,定义如下: a. ANC ≥ 1.0 × 109/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b.血小板 ≥ 25 × 109/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和 c. 血红蛋白≥ 8 g/d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
14.既往任何治疗的急性影响均已恢复至基线程度或 CTCAE 等级≤1。
15.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 (ICD) 和本方案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1.根据 IMWG 标准定义的冒烟型 MM。
2. 活动性浆细胞白血病。
3. 淀粉样变性。
4. POEMS 综合征。
5. 入组前 12 周内干细胞移植或活动性 GVHD。
6. 心血管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指的是在受试者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以下任一疾病:
a. 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冠脉综合征(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术、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与支架植入术)、症状性心包积液;
b.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未受控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发作);
c. 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 [除非与中心静脉通路并发症有关] 或肺栓塞);
d.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或在筛选时,三次平均 QTcF >470 msec)。
7. 持续的 ≥2 级周围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
8. GBS 或 GBS 变体病史或任何 ≥3 级周围运动性多发性神经病史。
9. 入组前 3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原位癌除外。
10. 可能增加研究参与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手术(包括入组前 14 天内重大手术)、躯体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11. 既往接受过抗 BCMA 靶向治疗(例如 BCMA 靶向 ADC、BCMA 靶向 CAR T 细胞疗法或双特异性抗体,无论已获批或为研究性)。
12. 在本研究中使用的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根据当地要求确定)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研究用药品(例如药物或疫苗)给药。
13. 任何活动性,未控制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例如 HBV、HCV、SARS-CoV2、HIV 等。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IDS) 相关疾病或需要抗病毒治疗的已知 HIV 疾病,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 HBs 抗原阳性和乙型肝炎病毒 DNA 检测阳性结果高于检测下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结果和定量(HCV) RNA 结果高于检测下限)。活动性感染必须至少在入组 14天前痊愈。
14. 直接参与研究执行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辉瑞员工,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各自的家人。
15. 已知或怀疑对研究治疗干预或任何辅料过敏。
16. 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不得接种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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