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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一种针对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的个性化细胞治疗方法。该方法通过改造患者自身免疫细胞,有效杀伤白血病细胞,降低副作用。试验面向18-70岁确诊CLL患者招募,具有高度个性化、安全性和显著效果。参与流程包括咨询、检查、制定方案、签署同意书和接受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电话400-119-1082咨询详情。
【中卫】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中卫】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试验背景
白血病,作为一种严重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其中,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是全球最常见的白血病类型之一。近年来,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细胞治疗技术在白血病治疗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此,【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应运而生,为众多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CLL-1细胞治疗试验?
CLL-1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以患者自身免疫细胞为基础的个性化治疗方法。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经过特定的改造和培养,使其具有识别并攻击白血病细胞的能力,再输回患者体内,从而达到治疗白血病的目的。这种方法具有高度针对性,不仅能够有效杀伤白血病细胞,还能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减少副作用。
三、试验招募对象
【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面向以下患者进行招募:
经病理学确诊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自愿参加试验,并能够遵守试验要求。
四、试验优势
1. 高度个性化:CLL-1细胞治疗试验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最大化。
2. 安全性高:细胞治疗技术具有较低的不良反应风险,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对患者正常细胞的损伤较小。
3. 效果显著:经过临床试验验证,CLL-1细胞治疗试验在改善患者症状、延长生存期方面具有显著效果。
五、参与试验流程
1. 患者或家属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确认符合招募条件后,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检查。
3. 根据检查结果,医生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4.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接受CLL-1细胞治疗。
5. 治疗过程中,医生将定期跟踪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六、温馨提示
【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为白血病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探索生命奇迹。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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