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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在癌症治疗领域的重要性,阐述了mTOR抑制剂的作用机制及参与试验的意义。文章提到,参与试验可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提前获取新药,并为科学研究贡献力量。同时,详细说明了参与试验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有兴趣,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
【益阳】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FP-20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剂量递增 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P-20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TOR,PI3Kδ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治/末线(优先推荐北京患者(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
项目优势:北京富龙康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益阳】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在癌症治疗领域,靶向药物因其精准打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损害的特点,成为了众多患者的治疗新希望。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一项旨在探索新型抗癌药物有效性的重要研究。
二、什么是mTOR靶点靶向药?
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mTOR)是一种在细胞生长、代谢和分裂中发挥关键作用的蛋白。mTOR抑制剂作为一种新型抗肿瘤药物,通过抑制mTOR信号通路,有效阻断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
三、为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新的治疗选择:对于传统治疗方法无效或副作用较大的患者,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2. 提前获取新药:参与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提前使用尚未上市的新型抗癌药物,为治疗带来新的可能性。
3. 为科学研究贡献力量: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为自己寻求治疗希望,同时也为全球抗癌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四、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
参与试验前,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岁以上;
未接受过mTOR抑制剂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脏器功能。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
五、参与试验的流程是怎样的?
参与试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电话咨询: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预约评估:根据咨询结果,预约专业医生进行病情评估。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了解试验相关风险和收益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入组试验:通过评估的患者将进入试验组,接受mTOR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5. 随访观察: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将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随访和评估。
六、参与试验有哪些注意事项?
参与试验时,患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遵循医嘱: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应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2. 定期随访:患者需按时参加随访,以便医生及时了解病情变化。
3. 注意生活调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合理饮食、适度运动等,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
七、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众多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癌症治疗的困境,不妨考虑参与这项试验。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来电,让我们一起共创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1、乳腺癌入组ER(阳性)、Her-2(阴性) (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2、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宫颈癌(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3依从性较好、失访可能较小(疫情期间优先北京及周边地区或在北京可住宿6周左右时间)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含两端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肾癌、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肉瘤、肝癌和卵巢癌;
3. ECOG 体力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能够使用口服片剂药物;
6.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可评价或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7.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L,以及血红蛋白≥9 g/dL;
b. 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 ≤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或 AST≤5×ULN;
c.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2×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2×ULN;国际标准化比值≤2;
d. 肾脏:血肌酐水平≤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血脂:胆固醇≤300 mg/dL 或 7.75 mmol/L;甘油三酯≤ 2.5×ULN;
f.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 间期(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受试者不得入选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或任何外科手术;
2.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3. 首次给药前 21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色素代谢酶 CYP3A4 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4. 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PI3K、Akt 或 mTOR 抑制剂(如 BKM120、依维莫司、BEZ235、BYL719 或AZD2014 等)治疗的患者;
5. 已知对 FP-208 或同类药物(PI3K 抑制剂或 mTOR 抑制剂)过敏或对 FP-208 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6. 筛选时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7.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者脑膜转移的病史记录、症状或体征,或根据影像学提示存在水肿或进展表现者;
8. 既往患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经药物治疗血压控制稳定者除外)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者;
9. 患者需要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10.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11. 已知进行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
13. 受试者 HIV 检测阳性,无法控制的乙型肝炎,无法控制的丙型肝炎(肝功能指标升高≥CTCAE2 级);
14. 受试者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15.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7.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双重避孕措施者;
18.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该研究不能使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19. 研究者判断,患者因任何原因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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