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11 12: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的挑战与靶向治疗带来的希望,强调了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正在进行的EGFR、ALK和ROS1基因突变型的靶向药试验,并分析了参与试验的优势。最后,提供了参与试验的咨询热线,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生命续航。摘要如下:非小细胞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传统治疗副作用大,而靶向治疗为患者带来新希望。本文介绍了EGFR、ALK、ROS1基因突变型靶向药试验,强调了试验在评估药物疗效与安全性方面的重要性。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新药物治疗机会,得到专业团队关注,并为其他患者提供经验。欲参与试验,请咨询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
【营口】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比较SAR408701与多西他赛在CEACAM 5+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3期研究
药品名称:SAR4087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营口】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挑战与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简称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面对这一致命疾病,传统治疗方式如化疗、放疗往往效果有限,且副作用较大。然而,随着靶向治疗的出现,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迎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靶向治疗?
靶向治疗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分子的治疗方法,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延长患者的生存期。与非小细胞肺癌相关的靶向药主要针对EGFR、ALK、ROS1等基因突变。
三、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是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关键步骤。通过临床试验,医生可以了解药物对特定基因突变类型的肺癌患者是否有效,以及药物的副作用和耐受性。这些信息对于指导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四、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在开展多项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以下是一些试验的简要介绍:
1. EGFR突变型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新型靶向药物如奥西替尼、吉非替尼等已显示出良好的疗效。试验将评估这些药物对患者的生存期和生活质量的影响。
2.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针对ALK基因融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克唑替尼、艾乐替尼等靶向药物已获得批准。试验将比较这些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方案。
3. 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ROS1基因融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相对较少,但已有研究表明,克唑替尼等靶向药物对其有效。试验将评估这些药物在ROS1阳性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五、参与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药物,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同时,患者还将得到专业的医疗团队的关注和照顾,以及详细的病情监测。此外,参与试验的患者还将为其他患者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数据。
六、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被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并希望参与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进行报名。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更有效的治疗,还能为其他患者提供帮助。让我们携手共进,揭开希望之光,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 岁(或者如果所在国家的法定年龄>18 岁,则为该法定年龄)。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铂类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后转移性疾病进展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由中心实验室 ICH 检测前瞻性证明存档肿瘤样本(或如果不可用,则为新鲜活检样本)至少 50%肿瘤细胞群体中 CEACAM 5 表达≥2+的受试者。
4.根据 RECISTv1.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放射学评估确定。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 0-1。
6.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7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7.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6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和脑膜病史。既往经治的脑转移患者,在首次研究干预前 4 周无记录表明脑部无进展。
2. 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意见,会影响患者参与研究或解读结果的所有重度疾病。
3. 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这处肿瘤病变外在过去 3 年内有侵袭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可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之外。
4. 根据 NCI CTCAE v5.0,任何既往治疗相关的<2 级的、未恢复的毒性,除了脱发、白癜风和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活动性甲状腺炎以外。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病史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已知艾滋病病史,或活动性肝炎。
6. 未恢复的角膜疾病。不允许使用隐形眼镜。
7. 伴随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8. 既往接受多西他赛或美登素(DM1 或 DM4 抗体偶联化合物)或任何针对 CEACAM 5 的治疗。
9. 皮质类固醇治疗前用药的禁忌症。
10. 此前参加本研究,或者当前参与涉及研究治疗或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的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11. 骨髓,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
1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EDTA)或药物(紫杉醇,聚山梨酸酯80)敏感,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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