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6 23:5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主要探讨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中RET基因突变的关键作用及靶向治疗的新进展。介绍了靶向药通过抑制癌细胞生长和扩散的高效治疗方式,并详细描述了【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全球性临床研究。同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步骤及全球好药网(400-119-1082)为患者提供的全方位服务。文章旨在鼓励患者积极寻求治疗新希望,共同战胜病魔。
【阜新】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实体瘤】HA121-28片治疗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 I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HA121-28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阜新】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RET靶点的秘密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肺癌中最常见的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的85%。在众多治疗手段中,靶向治疗以其精准、高效的特点,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近年来,科学家们研究发现,RET基因突变在非小细胞肺癌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为针对性治疗提供了可能。
二、靶向药的崛起:精准打击癌细胞
靶向药是一种针对特定分子靶点的治疗药物,通过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与非靶向治疗相比,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疗效和更低的副作用。
三、【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全球性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试验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RET基因突变,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四、参与试验,为生命续航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被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且经过基因检测确认存在RET基因突变,那么您可能有资格参加这项试验。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严密监测。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几个关键步骤:
了解试验:通过全球好药网(400-119-1082)咨询热线,了解试验的详细信息,包括适应症、入选标准、治疗过程等。
预约咨询:与专业医生预约咨询,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签订知情同意书:在充分了解试验风险和收益后,签订知情同意书。
开始治疗: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开始新型靶向药物治疗。
五、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全球好药网(400-119-1082)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旨在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抗癌经验交流,以及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密切关注【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咨询热线,帮助每一个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六、携手共进,战胜病魔
非小细胞肺癌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但通过【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我们看到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400-119-1082)与您携手共进,为战胜病魔贡献力量。让我们一起期待试验的成功,为生命续航,重拾健康的生活。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75 周岁(含 18 周岁及 75 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4.具有 CAP 或 CLIA 认证资质的各中心实验室采用 NGS 方法显示具有 RET 基因融合。
5.至少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包含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6.至少存在一处符合 RECIST 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力状况(PS)评分 0-1 分。
8.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满足如下标准: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 G-CSF升白治疗); ·血小板计数(PLT)≥75×109/L(实验室检查前2 周内,未接受输注血小板或其他促进血小板生成的药物);·血红蛋白(Hb)≥90 g/L;(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输注红细胞或促红细胞生成的药物治疗);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如有肝转移患者,≤5.0×ULN);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 ·血清肌酐≤1.5×ULN; ·白蛋白≥30 g/L;
9.男性及女性育龄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存在 NSCLC 中 RET 以外的经证实的致癌驱动基因改变,即激活EGFR、BRAF 或 KRAS 突变、MET 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或高水平扩增及 ALK、ROS1 或 NTRK1/2/3 基因融合。
2. 既往使用选择性 RET 抑制剂(包括试验性的选择性 RET 抑制剂,如 LOXO-292、BLU-667、RXDX-105 等)进行治疗。
3.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曾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洗脱期为 2 周;缓解骨转移疼痛的局部姑息性放疗洗脱期为2 周。
4. 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 APTT>1.5×ULN):有出血性倾向(如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5.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 24 小时尿蛋白>1.0 g 者。
6. 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7. 患者具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 CNS 疾病。如果患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CNS 疾病,给药剂量必须在首次给药前两周内保持稳定。
8. 存在控制不佳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
9. 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炎、药物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已稳定的放射性肺炎除外)。10.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 级以上心力
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或脑卒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在药物控制情况下,多次测量收缩压>15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11. 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标准的患者排除: ·QT 间期(QTcF)值女性≥470 ms,男性≥450 ms;或者先天性长 QT 间期综合症,正在服用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长 QT 间期综合症的家族史; ·静息心电图显示节律、传导或形态有任何重要意义的临床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心脏射血分数低于 50%;
12.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如 HBsAg阳性,加测 HBV D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如 HC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加测 HCV R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HIV 阳性)。
14. 无法吞咽或者有严重的吞咽障碍。
15. 5 年内患有或现在合并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16.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评价,包括但不局限于: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药物滥用;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严重的精神障碍史;重度感染等。
17.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8. 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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