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5 13:1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包括试验的背景、参与原因、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实体瘤靶向药试验为肺癌、乳腺癌、肝癌等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和新药试用机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我国多家医院与国际顶级医疗机构合作,提升治疗水平。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参加试验,并遵循规定流程。文章提醒患者充分了解试验信息,保持良好心态,共同为健康未来努力。
【图木舒克】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类TIGIT/PD-L1】SH006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H006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H006注射液是一款PD-L1/TIGIT双特异性抗体。TIGIT全称为T细胞免疫球蛋白和ITIM结构域蛋白,是主要在T细胞和NK细胞表面表达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其通过与激活性受体CD226竞争结合PVR直接抑制淋巴细胞激活。同时,TIGIT通路被认为可与PD-1通路协作,最大程度抑制效应肿瘤浸润免疫细胞。
【图木舒克】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发生在身体各部位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肝癌等。靶向药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基因突变的药物,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有效延长患者的生存期。近年来,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为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
1. 个性化治疗:靶向药试验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为患者量身定制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2. 新药试用:试验中的新药可能具有更好的疗效,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3. 免费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可以免费获得药物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国际合作:我国多家医院与全球顶级医疗机构开展合作,为患者提供国际一流的治疗水平。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流程
1. 患者报名: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加试验。
2. 预筛:医生对报名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筛选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了解试验相关信息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4. 采样:医生采集患者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进行基因检测。
5. 分组:根据基因检测结果,将患者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6. 治疗及随访:试验组患者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对照组患者接受标准治疗。医生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评估治疗效果。
7. 数据收集:研究人员收集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注意事项
1. 患者在参加试验前应充分了解试验相关信息,确保自愿参与。
2. 患者在试验期间应遵守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3. 患者在试验期间如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向医生反映。
4. 患者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将竭诚为您解答关于试验的疑问,帮助您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加油,共筑健康未来!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
2 年龄18~75(含)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
4 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1.1标准,基线至少有1个可评估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1.1标准,基线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放疗);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评分0或1分;
6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期≥12周;
7 首次给药前7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转氨酶(ALT/AST)≤ 3×ULN(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ALT/AST≤ 5×ULN)。对于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需排除总胆红素≥ 1.5×ULN且转氨酶≥ 3×ULN的情况;
8 首次给药前7天内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清肌酐≤ 1.5×ULN;或血清肌酐>1.5×ULN但血清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尿蛋白≥ 2+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蛋白含量< 1g;
9 首次给药前7天内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ULN;
10 首次给药前7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血小板生成素(T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白介素11(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血红蛋白(Hb)≥ 90 g/L;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
11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2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TIGIT抑制剂(包括单抗、双特异性抗体或其他药物)治疗;
2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
3 本试验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4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本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给药前2周接受姑息性放疗;
6 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7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8 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有肺炎史并需要激素治疗,或者有间质性肺病(包括既往史和现病史);目前有活动性肺部感染;
10 合并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11 既往2年内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12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3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14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15 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心肌炎;
16 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
17 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感染。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但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高于500IU/mL)、丙肝抗体(HCV-Ab)阳性但 HCV-RNA≤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的可以入组;
18 本研究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
20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已知有酒精和/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22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对已知任何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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