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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的新希望,阐述了PD-1免疫治疗的基本原理、优势以及如何参与试验。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患者,具有广泛适用性、高安全性和显著疗效。目前,PD-1免疫治疗试验已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全球好药网将持续关注最新进展,为患者提供资讯。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400-119-1082。
【济宁】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济宁】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在癌症治疗的领域,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疗法,为无数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一个全新的治疗选择,让他们在抗癌道路上找到更多可能。
二、什么是PD-1免疫治疗?
PD-1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人体自身免疫系统对抗肿瘤细胞的治疗方法。PD-1是细胞表面的一种受体,PD-1/PD-L1通路是肿瘤细胞逃脱免疫系统攻击的主要机制之一。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PD-1免疫治疗能够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有效抑制肿瘤的生长。
三、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广泛适用性: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患者,无论癌种,都有可能从中受益。
2. 安全性高:PD-1免疫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副作用较小,对患者的身体负担较轻。
3. 效果显著:PD-1免疫治疗已在多种实体瘤中取得显著疗效,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长期生存。
四、如何参与PD-1免疫治疗试验?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确诊为实体瘤,不限癌种。
2. 经过一线或以上治疗失败,或无法承受传统治疗。
3. 无严重过敏史,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4. 愿意接受PD-1免疫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五、PD-1免疫治疗试验的进展
目前,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已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吸引了众多患者参与。试验结果表明,PD-1免疫治疗在多种实体瘤中具有良好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存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最新进展,为患者提供第一手资讯。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让他们在抗癌道路上看到了更多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动态,为广大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如果您对PD-1免疫治疗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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