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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基本情况,强调了其精准、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的治疗优势。试验旨在为KRA基因突变阳性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方式,延长生存期。文章详细说明了试验的招募条件、流程及其重要性,并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共同探索治疗新希望。
【济源】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肺癌经治017】评价JAB-21822用于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JAB-21822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KRAS G12C 肺癌经治,含铂化疗,免疫治疗方案进展
项目优势:JAB-21822是一种强效的、不可逆的KRAS G12C抑制剂。JAB-21822通过共价结合于KRAS G12C的12位突变的半胱氨酸残基上,使KRAS G12C锁定在非活化状态,从而阻断KRAS依赖的信号转导,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并诱导细胞凋亡。
【济源】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KRA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的重要驱动基因之一。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技术的发展,针对KRA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正在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传统的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方式,如化疗和放疗,对患者的身体伤害较大,且疗效有限。而KRA靶点靶向药物试验的出现,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更为精准、副作用较小的治疗方式。通过针对KRA基因突变的药物,有望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生存期。
三、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条件
以下是参与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基本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KRA基因突变阳性;
未曾接受过针对KRA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
具备良好的肝、肾功能;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流程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经历以下流程:
患者报名: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与试验;
筛选评估:专业医生对报名患者进行筛选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条件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相关事项;
分组治疗:患者被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试验组接受KRA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对照组接受传统治疗;
随访观察:治疗期间,医生将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观察,评估药物疗效及副作用;
试验结束:试验结束后,患者将获得相应的治疗建议。
五、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治疗:针对KRA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损伤;
副作用小:相较于传统治疗方式,靶向药物治疗的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疗效显著:多项研究显示,KRA靶点靶向药物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显著,有望延长患者生存期;
参与门槛低:试验招募条件较为宽松,更多患者有机会参与。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KRA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400-119-1082)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共同揭开新希望之光,助力患者重获新生。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一试验的成果,为更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福祉。
入选标准
携带KRAS G12C 肺癌经治,含铂化疗,免疫治疗方案进展
入选标准(节选)
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携带KRAS p.G12C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NSCLC
受试者:
受试者须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至多不超过三线治疗(如果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停止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进展,则可将该治疗作为经过了1个线数的治疗);
既往接受过一种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和一种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除非有禁忌,具体见附录);
2. 受试者在筛选期入组前需提供既往肿瘤组织标本(3年内)或给药前新鲜肿瘤组织活检标本,中心实验室确认KRAS p.G12C突变后才可以入组。
3. 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 ECOG PS 评分 0-1;
5. 受试者筛选期器官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指标:
a.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b. 血小板≥100×109/L;
c. 血红蛋白≥9g/dL;
d. 肝功能:
-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吉伯特氏症候群受试者胆红素≤2.0倍ULN;
- AST和ALT≤1.5倍ULN(如有肝转移,则≤3.0倍ULN);
e.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3,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药物治疗,要求INR<3;
f. 血清肌酐≤1.5 mg/dL(132.6umol/L)或肾小球滤过率(eGFR)≥
60mL/min/1.73 m2;
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过KRAS p.G12C制剂治疗的;
2. 排除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转移的受试者。已经接受过充分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受试者需要维持临床稳定至少 4 周。
3. 既往有≥3级的免疫性肺炎不能入组;既往有≥3级的免疫性肝炎不能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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