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14 16: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探讨了肝癌无靶点治疗的困境,介绍了针对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具体内容、参与权益保障及参与方式。文章强调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肝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通过临床试验发现新的治疗靶点,旨在为患者带来更精准、有效的治疗方法。同时,文章提醒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更多信息并参与试验。
【泉州】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胰腺癌】纳米刀治疗晚期胰腺癌/肝癌初治
药品名称:纳米刀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肝癌
项目优势:陡脉冲治疗仪工作原理:通过高压电脉冲使细胞膜产生不可逆电穿孔,并最终导致细胞凋亡。
【泉州】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肝癌无靶点的治疗困境
肝癌,被誉为“癌中之王”,其恶性程度高、发展速度快,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靶向治疗已成为肝癌治疗的重要手段。然而,传统的靶向治疗对肝癌无靶点的要求较高,许多患者因无法满足条件而失去了治疗机会。那么,针对肝癌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能否为这些患者带来新的生机呢?
二、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特定靶点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这种试验旨在为肝癌无靶点要求的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通过这种试验,我们可以发现新的治疗靶点,为患者带来更精准、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三、临床试验的具体内容
1. 招募对象:本次临床试验主要面向无法手术切除、化疗无效或复发转移的肝癌患者,且无明确的靶点要求。
2. 试验药物:试验药物为一种新型的靶点靶向药物,通过抑制肝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达到治疗目的。
3. 试验过程:患者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合格者将按照试验方案接受药物治疗。期间,研究人员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权益保障
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享有以下权益保障:
1. 免费治疗:患者在接受试验药物治疗期间,无需支付药物费用。
2. 严密监测:研究人员会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检查,确保病情得到及时控制。
3. 权益保障:患者有权在试验过程中了解自己的病情和试验进展,并有权随时退出试验。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并协助您参与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相信,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将问世,为患者带来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此,全球好药网祝愿所有肝癌患者早日康复,重拾健康生活!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
胰腺癌:原发性肿瘤,肿瘤直径≤4cm;接受化疗治疗后无远处转移;肝癌:目标肿瘤为单个,≤4cm,或目标肿瘤≤3 个,且最大肿瘤≤3cm远端转移者
完整入选标准纳米刀胰腺癌项目入选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胰腺导管腺癌;
3) 经胆胰 MDT 团队讨论诊断为局部进展期胰腺癌,接受化疗治疗后无远处转移;
4) 原发性肿瘤,肿瘤直径≤4cm;
5) Karnofsky 体力评分(KPS)≥80 或 ECOG 0-1 分;
6) 自愿参加本研究,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检查和定期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
书。
纳米刀肝癌项目入选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临床明确诊断的原发性肝癌患者;
3. 目标肿瘤为单个,≤4cm,或目标肿瘤≤3 个,且最大肿瘤≤3cm(术前 CT/MRI 扫描重建最大径测量);
4. 肿瘤位于危险部位(距离重要组织 0.5cm 内,如胆管或肠管)或包绕门脉 1 级及以上分支或肝静脉;
5. 临床常规术前检查判定无远处转移者;
6. 病变无法手术或单纯热消融根治性治疗,或患者及家属意愿选择纳米刀治疗者;
7. 肝功能 Child-Pugh A-B 级;
8. ECOG 评分 0 或 1;
9. 自愿参加本研究,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检查和定期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纳米刀胰腺癌项目排除标准
1) 预期生存时间≤6 个月;
2) 既往接受过任何放疗、免疫治疗以及局部消融治疗;
3) 患者伴有严重并发症,如活动性消化道大出血、穿孔、肠梗阻等;
4) 肿瘤侵犯胃壁或十二指肠;
5) 既往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冠心病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近期发生过
大面积心肌梗死,或已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或金属植入物等;
6) 距离消融区域 2.5cm 内有金属支架或其他金属植入物;
7) 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或不能耐受全身麻醉;
8) 术前 1 周内服用过抗凝药物或凝血功能异常;
9) 急性感染或慢性感染急性期;
10) 妊娠及哺乳期女性,或者具有生育能力但拒绝使用适当避孕措施;
11) 具有癫痫病史,或精神异常,或有精神病史,可能会影响对知情同意的认可及试验方案的实施;
12)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纳米刀肝癌项目排除标准
1. 拟治疗肿瘤既往接受过任何放疗、介入等局部治疗,或者术前经过化疗、免疫等全身治疗者;
2. 心律失常、心梗、癫痫病史或心脏起搏器植入者;
3. 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或不能耐受全身麻醉者;
4. 造影剂过敏无法进行术前 CEUS/CT/MRI 动态增强扫描者;
5. 术前 PT>21s 或血小板计数<50×109/L 者;
6. 距离消融区域 2.5cm 内金属支架、金属夹或其他金属物植入者;
7. 急性感染或慢性感染急性期;
8. 一周内服用过抗凝药物或严重的凝血功能异常性疾病患者;
9. 精神异常或有精神病史且不能自主配合者;
10. 妊娠期妇女;
11. 研究者认为不宜进入试验的患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