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6 20:4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为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带来新希望的疗法。该试验拓宽了治疗范围,有望提高治疗效果并降低治疗风险。全球好药网提供该试验的最新信息,患者可通过咨询专业医生并报名参与。试验安全且通常免费,不会影响正常治疗。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玉溪】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血液瘤】SH3765片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单、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H3765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目前进入扩展阶段,之后仅纳入H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SH3765是一款靶向PRMT5的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晚期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实体瘤、非霍奇金淋巴瘤等。 PRMT5在多种肿瘤中表达(如胃癌、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淋巴瘤、膀胱癌和髓系血液癌症等),且其表达水平与肿瘤的发生、发展及预后密切相关。PRMT5能够催化生成S-腺苷-L-半胱氨酸(SAH)及甲基化的精氨酸底物的酶,在RNA加工、转录调控、DNA修复、信号转导、细胞增殖、细胞分化、细胞凋亡和肿瘤发生等多种细胞生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PRMT5不仅通过与死亡受体DR4和DR5相互作用从而抑制TRAIL介导的凋亡通路,还能够参与剪切体、高尔基体、40S核糖体的组装,促进肿瘤发生、发展。因此,PRMT5抑制剂具有潜在的抗肿瘤作用。
【玉溪】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癌症,这个曾经让人闻之色变的词汇,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我们已经不再对其束手无策。在全球好药网这个平台上,我们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助力他们找到治疗希望。今天,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项颇具前景的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抗癌之路再添一道希望之光。
二、什么是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在传统的抗癌治疗中,靶向药物通常针对的是肿瘤细胞表面的特定靶点。然而,并非所有肿瘤细胞都有明确的靶点。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更多实体瘤患者受益。
三、试验的意义与价值
1. 拓宽治疗范围: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意味着不再受限于特定癌种,为广大实体瘤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
2.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无靶点要求的靶向药物,有望实现对肿瘤细胞的全面打击,提高治疗效果。
3. 降低治疗风险: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在提高疗效的同时,也有望降低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四、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正在遭受实体瘤的困扰,不妨关注一下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关注全球好药网,获取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与专业医生沟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与:在确认符合条件后,按照医生指导进行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五、患者关心的问题
1. 试验安全吗?
临床试验在开展前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患者的安全。同时,试验过程中也会有专业医生进行严密监测,确保患者的权益。
2. 参与试验需要费用吗?
通常情况下,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不需要支付药物费用,部分试验还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补贴。
3. 参与试验会影响正常治疗吗?
临床试验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安排治疗计划,不会影响正常治疗。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抗癌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患者将在这场抗癌战争中取得胜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或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三阴性乳腺癌(TNBC)、非小细胞肺癌(NSCLC)、腺样囊性癌(ACC)、前列腺癌(PC)、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套细胞淋巴瘤(MCL)、非生发中心B细胞样(non-GCB)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等;
3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后失败(经影像学确认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且经研究者确认当前无可接受的标准治疗。对于可能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获益的瘤种,应纳入不适宜接受移植的患者;
4 实体瘤患者根据RECIST 1.1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瘤患者根据Lugano 2014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淋巴结最长直径≥ 15 mm,其它部位转移病灶≥ 10 mm)且18FDG摄取的高代谢病灶。如果受试者基线仅存在1个可测量病灶,则该病灶区域既往必须没有接受过放疗,或者有证据表明该病灶在放疗治疗结束后明显进展;
5 ECOG评分为0-1;
6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7 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血小板生成素(T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白介素11(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 ? 对于实体瘤患者,中性粒细胞(ANC)≥ 1.5×109/L,血小板(PLT)≥ 100×109/L,血红蛋白(Hb)≥ 90 g/L; ? 对于NHL患者,中性粒细胞(ANC)≥ 1.0×109/L,血小板(PLT)≥ 80×109/L,血红蛋白(Hb)≥ 80 g/L;
8 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包括:总胆红素(TBIL)≤ 1.5×ULN(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脏转移者TBIL ≤ 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肝癌或肝脏转移者ALT和AST ≤ 5×ULN);肌酐清除率(CLcr)≥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9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 1.5×ULN;
10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并在治疗开始前3天内妊娠试验为阴性;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1 在试验开始前对本试验知情,并自愿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姓名和日期。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以PRMT5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
2、本研究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本研究给药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如替吉奥、卡培他滨)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本研究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本研究给药前2周内。
3、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应除外以下情形:患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治疗结束后随访期。
4、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6、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应除外以下情形: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7、本研究给药前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已知延长QT间期的药物。
8、本研究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P-gp抑制剂的药物。
9、有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0、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易出血体质;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非感染性肺炎;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11、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详见附件6)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QTcF > 450msec或女性QTcF> 470msec);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12、本研究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3、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抗病毒治疗。HBsAg阳性但HBV-D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HCV抗体阳性但HCV-R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HIV抗体阳性但HIV-R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且CD4+ T细胞计数正常者可以入组)。
14、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但应除外以下情形:(i) 已根治的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ii) 已根治且五年内无复发的第二原发癌;(iii) 研究者预计该双原发癌均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iv) 研究者已经明确转移灶是属于何种原发肿瘤来源者。
15、本研究给药前90天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16、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1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8、本研究给药前3个月内出现过任何CTCAE 3或4级消化道出血。
19、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疾病,患者无法吞咽药品制剂,曾行大范围肠切除术,可能影响试验药物的充分吸收。
20、既往对试验药物同类药物或其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过敏。
21、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22、已知有酒精和/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