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5 14: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的严重性,并介绍了新兴的CD20细胞治疗试验,一种针对性强、效果显著、安全性高的治疗方法。文章详细解释了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原理、优势及招募对象,同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流程。最后,呼吁符合条件患者加入临床试验,共同为战胜淋巴瘤贡献力量。摘要如下: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通过激活免疫系统精准治疗肿瘤,具有靶向性强、效果显著、安全性高等优势。现招募18-70岁未经CD20细胞治疗的患者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推进淋巴瘤治疗研究。详情请咨询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
【常州】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CAR-T疗法招募
药品名称:CAR-T疗法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19,CD2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CD19,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
【常州】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针对淋巴瘤的治疗方法也在不断进步。其中,CD20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手段,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并邀请您加入这一临床试验,为生命注入新动力。
二、什么是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
CD20是一种位于B淋巴细胞表面的跨膜蛋白,它在淋巴瘤的发生和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CD20细胞治疗试验,即是利用针对CD20的抗体或细胞疗法,对淋巴瘤进行治疗的一种新方法。该疗法通过激活患者体内的免疫系统,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淋巴瘤的目的。
三、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D20细胞治疗试验针对性强,能精准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CD20细胞治疗试验在部分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生存期的延长。
3. 安全性高:CD20细胞治疗试验采用自身免疫细胞进行治疗,避免了传统化疗药物的副作用,提高了治疗的安全性。
四、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此次临床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群体: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淋巴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CD20细胞治疗;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详情;
2. 根据热线工作人员的指导,提交相关病例资料;
3. 经过筛选,符合条件者将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临床试验;
4. 在临床试验期间,患者需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
5. 临床试验结束后,患者将获得相应的治疗建议。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希望越来越多的患者能够加入这一临床试验,共同为生命注入新动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战胜淋巴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为CD19 阳性,具体类型包括弥漫大 B 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3b 级滤泡淋巴瘤(FL)、弥漫大 B 转化型滤泡淋巴瘤(Transformed follicular lymphoma, TFL)与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PM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对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的规定如下(满足其中至少一条):
a. 至少二线治疗后(必须已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复发、未缓解或进展,如既往化疗治疗(包括所有线数)最佳疗效为 SD,则该线治疗必须满 2 个周期;
b.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未缓解或进展;
2)CD20 阳性的患者应经过相应的靶向治疗;
3)患者必须有可评估的疾病证据(根据 Lugano2014 标准);
4)年龄≥18 岁;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ECOG 评分 0-1 分(参考附件 2);
7)育龄妇女在试验开始前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单采血前 3 天内血细胞分析: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90g/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中性粒细胞(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1×109/L;
血小板(Platelet count, PLT)≥75×10
9/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淋巴细胞绝对数≥0.3×109/L;
9)肝、肾、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肌酐清除率≥60ml/min(计算公式参考附件 3);
ALT(Alanine transaminase, ALT)/AST(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2.5 倍正常上限;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无有临床意义的 ECG(Electrocardiogram, ECG)
结果;
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5%;
10)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判断接受 CAR-T 治疗可能有风险的消化道侵犯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
2) 具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患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者;
3) 采血期前 3 天内使用化疗或放疗者;
4) 采血期前 5 天内合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者(最近或目前正在使用吸入类固醇的除外);
5) 采血期前 5 天内使用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生成药物者;
6) 之前使用过任何基因治疗产品者;
7) 癫痫病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virus
surface antigen , 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Hepatitis B Virus Deoxyribo Nucleic
Acid, 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 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Hepatitis C Virus RibonucleicAcid, HCV RNA)阳性者;艾滋病病毒、梅毒感染者;
9) 非黑色素性皮肤癌或原位癌(例如,子宫颈、膀胱、乳腺)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处于无病状态已至少超过 3 年);
10) 在入组前 14 天内,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控制的或不可控的感染(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对于单纯性尿路感染以及细菌性咽炎,如果研究者评估通过对症治疗可以控制,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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