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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一种激活患者免疫系统以识别和消灭癌细胞的新型疗法。试验旨在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适用于多种肿瘤类型。该疗法以其创新性、安全性和广泛性吸引关注。招募条件为18-70岁的恶性肿瘤患者,未接受过免疫或靶向治疗。参与试验可享受免费治疗,并为肿瘤研究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欢迎符合条件的患者咨询参与。
【海南】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自体 CAR-NKT细胞肺癌】CD70 (CGC729)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
药品名称: CAR-NKT细胞(CGC729)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D70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 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项目优势:人源化靶向CD70自体CAR-NKT细胞注射液(CGC729)是由苏州克睿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新型细胞免疫治疗。CD70是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之一,在多种恶性肿瘤尤其是肾癌中表达量高且阳性检出率高,成为治疗肾癌的兼具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潜力靶点。
【海南】癌症CD70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
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肿瘤患者的新型免疫疗法,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识别并消灭癌细胞。CD70是一种存在于多种肿瘤细胞表面的蛋白质,与免疫细胞表面的CD27分子结合,可增强免疫细胞的杀伤作用。该试验旨在评估CD70免疫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二、为何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具有吸引力?
1. 创新性: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治疗机制,不同于传统的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它通过激活患者的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具有很高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
2. 安全性:相较于传统的治疗方式,CD70免疫治疗试验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因为它是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消灭癌细胞,减少了药物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3. 广泛性:CD70免疫治疗试验适用于多种类型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等,为更多患者带来了治疗希望。
三、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
1. 年龄在18-70岁的肿瘤患者;
2.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恶性肿瘤;
3. 未接受过其他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
4. 愿意接受CD70免疫治疗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如何参与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
2. 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填写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相关检查;
3. 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治疗,并定期复查。
五、参与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的好处
1. 提前接触新型免疫治疗,为患者带来更多治疗选择;
2. 免费接受CD70免疫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积极参与临床试验,为肿瘤治疗研究贡献力量。
六、温馨提示
癌症CD70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也让更多人关注到免疫治疗在癌症治疗领域的重要性。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动态,为患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共筑健康未来。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
项目现入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完整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ECOG 评分 0-1分。
3.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4.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至少经过二线或以上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以EGFR 突变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为主,其他相关瘤种由研究者决定)受试者。非小细胞肺癌:经证实的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其中至少有一线为EGFR-TKI治疗,且有效曾达缓解)的受试者;食管癌:经证实的原发性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的不可切除或拒绝手术的至少经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食管癌受试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备注:1.食管癌受试者(T4b)存在相邻器官直接侵犯(如主动脉或气管)应在入组前密切评估出血风险,研究者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入组。2.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疾病进展(需要有影像学证据或临床证据)或因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而结束治疗(食管至少包括一个含铂方亲或含紫杉类方案化疗)
5. 经免疫组化(IHC)法检测CD70阳性。
6.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7.骨髓和器官功能均符合以下标准(单采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EPO除外):
a)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巴细胞绝对值>0.5x109预处理前除外),血小板计数(PLT)>75X10,血红蛋白(Hb)≥80g。b)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X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总胆红素(TBIL)≤1.5XULN(如有肝转移,允许TBIL≤3XULN,AST、LT≤3XULN)。
c)肾功能:肌酐清除率>4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XJLN。
8.有可用于静脉输注或静脉采血的通路,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9.对于最后一次治疗方案为EGFR-TKI受试者,末次用药后洗脱1~2个半衰期。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停止治疗后半年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筛选期血妊娠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11.自愿参与本研究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受试者,依从性好,可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等试验程序。
排除标准
1.既往1个月内曾接受过细胞治疗。
2.食管癌(包括食管胃结合部癌)具有侵入临近器官、血管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穿孔风险或显著消化道出血风险的受试者。
3.既往2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基底或鳞状皮肤癌、浅表性膀胱、原位乳腺癌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受试者。
4.伴有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近期有活动性神经系统症状者。
5.细胞输注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末线为EGFR-TKI的除外),细胞输注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
6.HBSAg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的受试者;以及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正常检测值上限者;HIV感染。7.有活动性感染需静脉使用抗生素者。
8.NYHA 心衰分级≥2级、严重心律失常、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有心肌炎既往病史者,或半年内发生过心梗的受试者
9.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等,以及严重、持续性咯血,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0.未控制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进行每月一次或更频繁的引流,或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11.确诊严重的自体免疫性疾病,长期(超过2个月)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类固醇)治疗,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T身免疫性血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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